資金流向有完整的銀行憑證,受益人變更有公證檔案。
說明沒有指出崔順時是誰,沒有指出這些轉移跟國民年金公團的投票有什麼關係,這些推論留給了艾略特自己去做。
一個好的資訊投遞不是把結論端上去,是把食材擺在桌上讓對方自己燒。
克拉克在辦公室裡看了這份檔案兩遍。
他是艾略特三星案件團隊的負責人,過去一年半里他一直在各種渠道蒐集三星在合併案中可能存在的違規證據,進展不大,三星的保密工作做得極好,韓國本土的資訊渠道又被三星的關係網嚴密覆蓋,從外部很難突破。
他拿到的東西大多是公開資訊的二次分析,法律層面的說服力有限。
但現在這份檔案不一樣。
這是實打實的資金流水和過戶記錄,不是分析不是推測不是匿名舉報,是有銀行蓋章的原始憑證。
金額不算天文數字,但發生的時間節點剛好在合併投票之前,受益人是一個在公開記錄裡找不到跟三星有任何關係的韓國公民。
這個“找不到關係”恰恰是最可疑的地方,三星如果是正常的商業支出,為什麼要繞到一家外部貿易公司?
為什麼受益人是一個跟三星沒有公開關聯的人?
為什麼時間點這麼巧?
克拉克關上了辦公室的門,在電腦上開了一份新的備忘錄,標題寫了兩個詞:三星、賄賂。
他把附件裡的資金流水打印出來鋪在桌上,用紅筆在時間軸上畫了幾個圈。
如果有人想透過行賄來影響年金公團的投票,最合理的操作時間就是投票前一到兩個月,太早了沒有緊迫感對方不會動,太晚了錢來不及到位。
這條時間線太乾淨了,乾淨到不像是巧合。
但僅憑這些還不夠立案。
資金流水能證明“錢從A到了B”,但不能直接證明“這筆錢是為了換取C的投票”。
中間缺一環,崔順時是誰,她跟國民年金公團的投票決策者之間是什麼關係。
如果能把這一環補上,整條證據鏈就閉合了。
馬修在備忘錄上寫了三個待查事項:第一,崔順時的身份背景和社會關係網。
第二,崔順時與韓國政商界核心人物之間是否存在非公開的私人聯絡。
第三,國民年金公團在第一毛織投票前的內部決策過程是否存在外部干預的跡象。
然後他打了一個電話給艾略特的首席法務官。
“理查德,我需要開一個新的調查資料夾。三星那邊來了新東西,不是很多,但方向很有意思。我需要兩個人幫我查一個叫崔順時的韓國人,以及這個名字在韓國的政商關係網裡到底在什麼位置。”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然後說:“批准。”
同一天下午,艾略特內部成立了一個三人小組,代號“首爾”,任務是在六十天內完成對新證據的核實和擴充套件調查。
如果調查結果支援“行賄操縱投票”的假設,艾略特將在現有的民事訴訟框架上追加刑事舉報,並考慮向韓國檢察廳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同時遞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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