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混社團那些年》第536章 您有新的訂單(1)

作者:小城大少·9個月前

得知他們要做這個刀口舔血的生意,我並沒有阻攔。

而是問道,要做這個生意,風險大,而且極容易拉仇恨,你們要想好。

別的社團開戰,僱傭你們去,對方很容易把賬算在你們的頭上,到時候樹敵太多不好整。

沙膽雄和阿茅表示不怕,反正大家都是爛命一條,只想要錢,而且社團紛爭,大家都是做僱傭來的番薯兵而已,算不得為社團惹麻煩。

沙膽雄和阿茅為首的“七大寇”,除了命,別的什麼都沒有,要想賺大錢,只能靠狠靠惡。

我說既然你們想清楚了,那我就准許你們去做,但是你們每接一單,都要跟我講一聲,我說能做那才能做。

還有,你們要做這事,必須要遵守以下幾點規矩。

第1, 不準接平民百姓的單,不準殺婦女兒童。

第2, 接單範圍只侷限於幫派仇殺,不可針對同門,除非接到自家社團的命令方可行動。

第3, 自己接下的單自己扛,一旦遇到風險,社團不給予安家費,任務失敗社團不為其出頭。

沙膽雄和阿茅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從那之後,兩人便是起早貪黑的去做事接單,自從前兩次事件之後,揚名立萬,找的人越來越多。

正逢那時“四大”內亂,同字頭的同新和,還有同樂堂打的不可開交,在港島上環那邊連續開戰。

沙膽雄和阿茅趁著這個機會,受同新和僱傭,斬殺同樂堂無數堂主,造成好幾條命案。

兩人帶著兄弟們也是賺到盆滿缽滿,不久之後,兩人眼光放長,帶著追數收債一起做。

以前無數的爛仔輸了錢,兩手一拍走人,也有一些叔父爛賭鬼,仗著輩分,輸錢一走了之。

一些黑道同門只能乾著急,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因為有了條四“殺手黨”

追到你無處可逃,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若是實在沒有價值歸還,那麼手腳來換!

陳元茅想出來的辦法,直接去收欠條,各大字頭手裡有欠條的,四成給買回來,那些一萬文的爛賬,別人催收無望的,陳元茅直接給四千買回來。

買回來之後,和你沒關係了,陳元茅和沙膽雄去追,追不到,斬手斬腳。

之前那些僥倖的欠債人,現在得知亡命之徒沙膽雄帶隊來催收,紛紛嚇得乖乖還錢,如若沒錢,砸鍋賣鐵也要保住自己手腳。

至於那些一無是處,實在沒錢還得,殺手黨毫不客氣,直接斷手斷腳。

江湖傳聞,你躲得過閻王爺的判官筆,絕對躲不過沙膽雄的催命債。

很快這麼一來,殺手黨的名號在全港打出名堂,甚至衝到國際。

給他們的業務開啟國際大門的是泰國的一單,泰國清邁一名華僑富商在清邁做地產生意。

自己花錢透過正規途徑拍得一塊地皮建樓,工程剛剛開始,卻是被泰國當地的黑幫黑吃黑,強行佔據地皮,趕走開發商和建築工人。

那位華僑富商眼睜睜看著自己投入幾百萬要打水漂,急的直跺腳,而對方又是清邁本地地頭蛇,表明了要當自己是軟柿子捏!

華僑富商百般無奈,幾乎做好了生意打水漂的準備,垂頭喪氣準備返回馬來西亞檳城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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