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混社團那些年》第1014章 離別(1)

作者:小城大少·5個月前

老廉的人過來,做了個手勢,示意我們先把機票暫時退了,讓我們放輕鬆,沒有太大的事情。

我直接問,你們是什麼意思?

老廉兩個生面孔,對我講:‘鍾先生,我們知道你是誰,我們不是來找你的。’

“那你們找誰?”我問道。

“有些事情,想要問一下令夫人,藍小姐。”老廉一男一女兩個人看了看阿月。

“我?”阿月驚訝的問道。

“只是簡單問幾個問題,麻煩配合一下。”老廉的人說道。

“你們別亂來,我老婆清清白白,她剛從國外讀書回來過春節,你們老廉要查就來查我!”我說道。

你們要是敢對我家人亂來,別怪我紅眼。

“別,阿文,我去跟他們走。”阿月說道。

我接過阿月懷裡的paul,跟他們一起去了港島律政司老廉的臨時辦公點。

到了辦公點,兩個老廉女探員對我說,鍾先生請你稍等一下,有些問題我們要找藍小姐問清楚,可能會耽誤一點時間,沒事,孩子在這裡我們可以替你照顧。

我說不用,你們要談趕緊談,我老婆有事要趕飛機。

我當時就帶著paul坐在他們那裡不走,並且表示我要見他們的行政長官姬達。

“長官現在不在,鍾先生你稍等,你放心,我們找藍小姐問幾個問題就好。”

當晚我就在那等著阿月,我心裡忐忑,不知道他們到底是想幹什麼。

後來我才得知,之前被我岳父猜中了,我岳父的深謀遠慮,使得阿月躲過了這一劫。

阿月被帶進去,兩個女探員問道阿月,並且指出,藍小姐,透過我們廉署反黑二組的資料顯示,你在1965年加入洪發山組織“十四號”

師承十四號內八堂陪堂右相“齊偉文”衣缽,並且於同年十月份,與其餘十一位女性三合會分子,組成黑社會團體“十二金釵”

你在其中排名“四姐”,且在數年之間,以非法組織超過柒佰名女性,介入夜總會,舞廳等情色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這是我們找到的洪發山名單以及洪門信物憑證,對於以上指控,你有無異議?

老廉的動作是真的快,他們居然能找到阿月的洪門入會憑證,而且在他們找到阿月談話的幾個小時前,十二金釵的群姐,以及港島夜總會的幾位姐妹,已經陸續被抓走調查。

他們的動作之快,查案之專業,簡直讓人歎為觀止。

阿月坐在了談話室內,看著兩名探員,以及面前的洪門證物,上面的洪發山名單上,赫然寫著藍月容三個字。

阿月淡定的說道:‘你們找錯人了,我不是藍月容,我叫藍小月。’

“你們不信的話,我的身份證可以給你們看。”阿月說道,然後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證件以及泰國的護照。

“驗證一下真偽。”老廉的人說道。

結果一驗證,資訊身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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