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筆:從大清開始的盜墓生涯》第122章 通緝犯(1)

作者:蒸不好飯·8個月前

月黑風高,灰燼洋洋灑灑從張海桐唇邊滾落,像一場小小的雪崩。輕飄飄的轟轟烈烈。

尋常人白天趕路,不正經的人夜裡趕路。

戲班子趕著騾子從不遠處的林子裡鑽出來,走上了官道。

這些人風塵僕僕,身上的土腥味卻漸漸淡了。懂行的人只看一眼就知道這群人已經從土裡刨出來東西,並且可能已經出手了。

他們這樣的野班子沒有固定盤口,也不是誰的手下,要出貨只能打散了一點點出,免得遭人嫉恨。

這個時候華人可能會黑吃黑,比的是各憑本事。因為江湖上混,有山頭的對沒山頭的惡意最大。

這種野班子沒被滅,大多也是因為他們這種人掏不出什麼值錢的東西,一般真正有本事有眼光的大戶不會看上他們手頭的貨。

但洋人能體會到冥器之名貴的,就很願意出錢買。

畢竟他們雖然識貨,卻沒有這片土地上最懂行的那批人識貨。

雖然也會黑吃黑,但洋人的腦子有時候沒有華人的腦子折騰人。碰見事他們還能想法子跑。

不然那些洋鬼子和小日本也不會僱傭華人來管理華人。

往往自己人最知道怎麼捅刀最疼。

這群人剛走到正道上沒多久,巨大的爆炸聲從山樑上傳來。

官道和爆炸的地方隔著一片不大不小的山坡,山坡上樹木稀稀拉拉的,並不茂盛。但現在是傍晚,看著就比較密了。

班主走南闖北多年,聽到這聲爆炸立刻不敢走了,想要進更下面的林子躲躲。

戲班子裡眼睛比較毒的旦角小喊一聲,說:“班主你瞧,那兒有個人滾下來了。”

這個旦角眼神練的特別狠,就像夜裡的黃皮子,十分尖銳。他在地裡看中的東西,一定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班主有些猶豫,顯然在權衡利弊。那旦角立刻提議:“我帶一個靈活的人過去,班主你帶著人先跑。若是出了事,我一個人擔著。但這東西可就?”

野班子的規矩,誰涉險,誰拿大頭。分出去的零頭算這人的“賞”。

一談妥當,旦角立刻挑了一個丑角往山坡林子裡摸過去。班主也不猶豫,帶著人停都不帶停的往反方向的林子裡鑽。

兩人好容易摸上去,就看見仰面躺在林子裡的一個青年。

他渾身都是血,一張白的發青的臉被頭上流下來的血糊了一大半。只能勉強看清是個人樣兒,還沒破相。

衣服也看不出顏色了,背上的布料全是口子,裡面好幾塊彈片。

那旦角飛快把張海桐渾身掃了一遍,手也過了一遍,發現這傢伙除了身上沒抽完的煙最貴以外,分明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窮鬼。

他立刻罵了一句晦氣。

丑角卻摸到張海桐的右手,誒了一聲,把那隻手舉到旦角眼前。

旦角應該有些閱歷,知道土夫子這一行裡的“流派”。最出名最神通廣大的,無非四個。分別是:搬山、卸嶺、發丘、摸金。

這個人的右手如此形狀,分明練的是發丘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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