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筆:從大清開始的盜墓生涯》平行篇:贍養張起靈6(2)

作者:蒸不好飯·3個月前

起身時,張海桐發現小孩就坐在客廳裡看他忙,根本沒去睡覺。

哎,竟然不困嗎?果然小孩精力旺盛。張海桐已經困得腦子發昏,開始胡思亂想。

急頭白臉弄了一頓晚飯,小孩主動過來拿碗筷盛飯。

他適應力特別強,兩天已經對這裡很熟悉了。什麼東西放在哪裡都有數。

唯獨電器和煤氣灶,張海桐不讓他碰。再怎麼成熟,本質還是小孩。萬一沒控制住出事怎麼辦?

張海桐還是會用大人的思維思考,這也是小孩沒幫忙做到的原因。

吃過晚飯,張海桐如約帶人去買衣服。

童裝店的店主是個三十多歲的女老闆,長著一張小圓臉,笑起來很有親和力。

她和張海桐住一個小區,不同的是她是住戶,張海桐是租戶。兩個人經常在電梯裡面碰見,因為熟人效應,他更偏向在這裡買東西。

老闆詫異於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人竟然有了一個孩子,接待的時候隨口問:“這是你兒子?長的真俊啊。之前沒見過,最近剛接過來嗎?”

雖然名義上他們是養父子關係,但張海桐對這種驟然出現的親子關係多少有點接受無能。而且他也不清楚小孩怎麼想的,思來想去,就說:“這是我親戚寄養在我這的。”

老闆一拍手,笑道:“那你親戚心真大,讓你一個婚都沒結的人帶孩子!不過小張啊我可提醒你,咱們好歹住一棟樓,天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姐提醒你一句,可別白給人養孩子。”

“萬一他父母出息了找了來,你辛辛苦苦又出錢又出力。他們把孩子一接走,你不就白搭了嗎?”

張海桐想起這小孩剛見面那個窘境,覺得如果真有人來領他,回去還過那種日子,還不如就在自己身邊白吃白喝呢。

好歹也是法律認證的親子關係,不比那群虐待小孩的傻叉強?

小孩願意走就算了。

不願意走,他就告那些人綁票,是人販子。

話是這麼說,老闆也是好心。張海桐附和著,表示知道了,順便謝謝她操心。“我給孩子買幾件衣服,我沒什麼經驗,您給看看。”

女老闆看他真是來買東西的,也沒有說貨比三家,立刻高興的帶著兩人去裡面選。

小孩被張海桐拽著換了好幾身。他沒有特別的偏好,給什麼穿什麼。張海桐挑著比較帥的往小孩身上比劃,又讓他摸。“覺得舒服嗎?”

女老闆驚訝道:“你讓他自己選?”

張海桐點頭。“姐,你別看他年紀小,主意很大呢。小孩子嘛,早點有自己的想法也好。”

老闆嘖嘖稱奇,想起從進門到現在,小孩都乖乖配合穿衣換衣,確實非常懂事。不由得感慨:“真不知道你家這孩子的父母怎麼教養的,哪像我家裡那個搗蛋鬼。沒一天安生,昨天還去逗狗。差點讓狗咬了。”

張海桐聽了直樂呵,說:“小孩子嘛,跳脫一點才好。小孩要有個小孩樣。”

說完他看著自家正在往身上套皮卡丘睡衣的小孩,默默補充一句:“不過安安靜靜不愛說話也挺好,又聰明又能幹,也是好小孩。”

老闆瞬間會意,樂呵呵道:“小張啊,你這是拐著彎的誇你家小子哦。不過姐覺得你說的對,孩子嘛,懂什麼呀?最不懂事兒的年紀,沒傷害人家沒犯法,怎麼玩都不為過。”

“要是等長大了,再玩以前那些東西,就不一樣咯。”

張海桐愣了愣,正在深度思考的時候,老闆忽然扯出來一隻巨大的綿羊玩偶。“所以小張,考慮一下給孩子買個玩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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