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是三到五個小時,年輕人比老年人消化的快,體力勞動者比腦力勞動者消化的快,因人而異。”
“我說老人的死亡時間是 三點左右,你拿什麼反駁我?”
法醫勉強一笑,好像嘲笑林恆的無知和吹毛求疵,說道:“這還要結合兇案周圍的環境,現場位於集會上,當天就有集會,農村集會有趕早搶佔有利攤位的習慣,三點以後估計有人往這裡趕了,兇手不會不知道這種情況,不會在兩點以後動手。”
“同志,你是法醫,這麼多人圍繞著你的結論開展工作,你的鑑定依據不是依靠科學,而是想當然,是模糊學。我再問你,你屍檢的時候,兩個老人的屍溫分別是多少?”
“沒有測量,估計在三十三度左右。”
“屍溫和死亡時間什麼關係?”
“死亡時間越長,屍溫越低。”
“笑話,沙雕都知道。我問你具體的關係,有誰能說清楚。”
會場裡鴉雀無聲。
“有知道的請舉手。”
過了幾秒鐘,剛才發言的喬鵬輝舉起了手。
“你講。”
“死亡時間=37度減去屍體直腸溫度除以0.83係數。所謂係數:春秋季為1,夏季為1.4,冬季為0.7。”
“回答的很好。人死亡五到六個小時,體內產生熱沒有完全停止。這個時候判斷死亡時間最好的依據是肛溫,胃內容物僅做參考。用胃內容物判斷死亡時間,是屍體死亡六個小時以上的依據,你不要糊弄。”
講完後,有偵查員抬起頭,驚訝的看著他,這時候才想起來林恆是警院畢業的高材生,他的話有些道理。
“法醫同志,你做了屍檢,顱骨碎裂是致命傷。請問是什麼兇器造成?”
“鈍器。”
“什麼鈍器?”
“錘子或者斧頭。”
“具體說。”
“兩者都有可能。”
“顱骨上的洞是圓形還是方形?”
“類圓形,更接近圓形。”
“如果是斧頭,兇手為什麼不用斧砍,那樣能更快的殺死死者。兇器是就地取材還是隨身攜帶?”
“錘子的可能性更大些。根據了情況,屋內沒有錘子斧子一類的工具。”法醫低聲說。
林恆點上煙,法醫是個順杆子爬,在案件中根本沒有提供獨到的見解,給案件指明方向。
“我為什麼一直要追問是斧子或者錘子。如果是斧子,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大,你見過那個兇手懷裡揣著一把斧頭長途奔襲幾百里殺人的,除非他有交通工具。而懷裡揣一把錘子就不一定了。
綜上所述,如果法醫判斷的屍溫在三十三度左右,那麼兩個老人的死亡時間應該在凌晨四點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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