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有客人,林恆走了。
羅埠市委書記叫梁明,羅埠是縣級市,為了敘述方便,和地級市區別開來,我們還叫他縣委書記,把羅埠市改稱羅埠縣。
轄區出了這麼大案子,作為縣委書記,梁明的壓力很大。中央政法委來羅埠,一是督導案件的偵察,再就是問責,中央政法委下面有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辦公室有個殺手鐧,就是一票否決,哪個地方發生重大案件,不管是刑事還是意外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除了追究當事人責任外,對黨政領導也要問責,一票否決,就是在一年內,取消當地的評先評優資格,主要領導不等提拔重用,直到整改達標後才能撤銷黃牌。
按說掛牌督辦不算什麼,但對黨政主要領導的影響很大。榮譽等身各方面名列前茅的,不一定能夠提拔,更別說被一票否決過的單位。
如果整改不力,上級領導有看法,黨政主要領導以後就邊緣化了。
梁明來找牛老師,就是來說下一步整改的。
他不敢直接去見政法委副書記,來牛老師這裡,一是說明近年羅埠面臨的嚴峻形勢,二是來討注意,作為縣委書記,下一步在打擊電詐方面怎樣發力,怎樣杜絕類似情況發生。
見梁明態度誠懇,是幹實事的人,牛老師指點了一二,在以後的工作中重點抓抓重點的事項。
······
從牛老師房間裡出來,林恆走出酒店,問了巴扎的住處,直接走了過去。
巴紮在專案組酒店裡出入不方便。
說明了情況,巴扎很是感激,既然送去的檢材裡有大劑量的毒品,這個女孩死的蹊蹺。
至於取證的合法性,巴扎也考慮到了。
“林縣長,牛老師的懷疑是對的,我是當事人,作為這個案子的再偵察,我應該回避。可是我不收集證據,誰來收集,就算我取證不合法,送檢的嘔吐物裡裡大劑量毒品,也能檢驗出來這是當事女孩的DNA,說明大劑量的毒品是和女孩嘔吐物一起存在的,這是女孩臨死前的證物。
我就是弄來毒品,不可能弄來女孩的嘔吐物吧?
懷疑我的檢材可以,但是不能完全否決,可以透過其他證據驗證,形成證據鏈。”
“還有哪些旁證能證明偵查員沒有刑訊逼供。”
“酒店的服務員,醫院急診科的醫生應該都能證實。我是在女孩送到醫院後趕過去的,當時看了一眼女孩,女孩口吐白沫、臉色烏青,瞳孔散大,裸露在外的皮膚沒有發現傷痕,人死了,我第一個電話打給了安雄,後來檢察院介入。
我問了參與案件的幾名偵查員,他們都不承認對女孩有過肢體接觸,更不承認有過刑訊逼供,當時對她攜帶的包包進行了搜查,讓她自己翻了自己的口袋,什麼都沒有。簡單詢問後,沒有結果,後半夜了,偵查員把她鎖在屋裡,在一旁睡覺,當時沒有想到她能接觸到大劑量的毒品。
我也問過服務員和接診醫生。醫生和服務員吞吞吐吐,後來服務員從那家酒店辭職消失,醫生說沒有做接診記錄,顯然,他們受到了壓力。
如果重啟調查,肯定會有更多發現。”
林恆默默的抽菸,這個案子確實不好翻,刑訊逼供是有淵源的,可以追溯到過去的縣令問案,只要是擊鼓鳴冤的,什麼都不問,先打幾板子再說,嫌疑人只要狡辯,立即大刑伺候。現代法治對刑訊逼供做出了嚴厲規定,刑訊逼供的口供不予採信,刑訊逼供致人傷亡,要判重刑。
如果幾名偵查員的罪名成立,都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林縣長,我還調查過,這個女孩曾經因為販毒被拘留,後因證據不足釋放,她和緬北一名毒販小頭目有聯絡,是那個小頭頭的情婦,這些東西沒證據不很紮實,我沒有寫到申訴材料中。”
“巴扎,你把了解到偵察到的情況都寫出來,即便沒有經過印證,你認為可疑的也寫出來,發給我,我發給領導,爭取讓領導有批示,重啟調查。”
“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