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武則天》第486章 利民(1)

作者:喜歡鞭尾蠍的卓閣主·7個月前

垂拱元年,二月初七,春寒料峭。

李旦眉目溫潤,望著階下群臣。

王益壽手捧明黃詔書,于丹墀之下宣讀,其聲朗朗,穿透殿宇,直入百官耳中:

“朝堂所置肺石及登聞鼓不預防守,有上朝堂訴冤者,御史受狀以聞。”

詔書言簡意賅,卻在滿朝文武的心湖之中漾起層層漣漪。

這道詔書的核心旨意,便是徹底放寬民間訴冤渠道,暢通下情上達的路徑。

但凡熟讀典章舊制之人,皆知肺石與登聞鼓的由來。

那肺石乃立於朝堂之外的赤色巨石,

取其赤心之意,專為無官無爵的布衣黔首所設,

庶民若有沉冤難雪,且遍告無門之時,便可立於石上,慷慨陳詞,控訴不平,

而那登聞鼓,則高懸於端門之側,鼓面以黃牛皮蒙就,色澤沉暗,傳聞鼓聲厚重,

可直達天聽,百姓但凡有重大冤情或是關乎社稷的急務,

皆可擊鼓鳴冤,以求聖聽。

往昔歲月裡,兩處皆有侍衛重兵把守,

那些值守的兵卒,

或被地方豪強重金收買,

或懾於權貴的赫赫威勢,

向來對前來訴冤的百姓百般刁難,刻意阻攔。

常有滿腔憤懣的黎民,懷揣著血淚訴狀,

跋山涉水趕赴京都,卻連肺石之側都難以靠近。

他們或被侍衛厲聲喝斥,驅離宮門之外;或被拳腳相加,狼狽不堪。

偶有幾個性情執拗、拼死叩門的剛烈之士,

非但未能呈上一紙冤狀,反倒被羅織罪名,

打入天牢,落得個家破人亡的悽慘下場。

久而久之,肺石之上蒙塵三尺,再無布衣敢駐足陳情,

登聞鼓前蛛網密佈,再也不聞振聾發聵的鼓聲。

那赤色的石、厚重的鼓,便成了裝點朝堂門面的飾物,徒有其表,而無其實。

天下百姓的冤屈,便如沉於萬丈深淵的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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