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南宋,潑皮稱帝傳》第344章 鄉約民規(2)

作者:我愛左輪·8個月前

“不得無禮,誰家丟了雞,沒有火氣,”胡湘對護衛說道。

胡湘走到那個那個婦人前說道:“這位大嬸,丟失了幾隻雞,”

“回少爺,丟失了一隻,養了一年雞,俺從不捨得吃雞肉,被賊人偷走了,”婦人看到胡湘穿的錦衣,又帶著護衛,應該是胡家少爺,於是說道。

“阿貴,給她一百文,”胡湘對阿貴說道。

阿貴把錢給那名婦人後,胡湘說道:“別心疼了,回家去吧,我看你嗓子都喊啞了,”

那個婦人收到錢後,要對胡湘跪拜謝,胡湘給托起,不讓跪。

阿貴看那個婦人走了,對胡湘說道,“少爺,這事在鄉村太普遍了,天天有罵街的,不就一隻雞嗎!沒有必要給錢,”

“阿貴,你沒有聽見那個婦人說嗎,她從不捨得殺雞吃,”胡湘說道。

“少爺,我明白了,以前我一年也吃了幾次肉,”阿貴說道。

從李家莊回來,胡湘來到衙門,給李巖說了鄉村的見聞。

“是不是制定些鄉規民約,讓各個村民都學習下,也好改變鄉村的風氣,就是改變不了,也能讓百姓的行為有個道德導向,”胡湘說道。

“公子說的好,早該制定些鄉約民俗,教化村民了,以前一直騰不出手來,現在我得制定了,”李巖說道。

“你也召集元好問等文人一起制定,這樣可以集思廣益,”胡湘說道。

胡湘也給提了些具體的口號,例如“尊老愛幼”、“貧窮患難親友相救”、“勿以惡凌善,勿以富吞窮”、“行者讓路,耕者讓畔,”

其實歷史上的鄉規民約,多是為維護剝削階級的統治地位服務的,但也反映了勞動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傳統的社會美德。

鄉規民約的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協調鄉村社會關係、約束村民社會行為、保障基層群眾利益、弘揚社會文明新風尚等方面。

透過鄉規民約助推形成鄉村社會公序良俗,是我國傳統社會治理智慧的重要體現。

傳統社會中的鄉規民約形式多樣、內容具體,都與鄉村民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主要包括鄉村生產生活資源的分配、生態保護、育幼助殘養老、社會治安、婚喪嫁娶、教育教化、互助互利等方面,其中蘊含的孝親尊老、相助相恤、和睦和合、勤勞敬業、誠信善良等精神,就是到了後世,也是有積極的意義的。

胡湘回到家中,盧明來了。

“我也派人去搜索接應二哥了,也派人去告知了在洛陽的林管家,撤回來,購買的糧食看來都沒法運回來了,”盧明說道。

“人能安全回來就可以,”胡湘說道。

“大名府我們也可以擺在明面上治理了,”盧明說道。

“恩,我岳父大人在大名府威望,我想沒有人會反對的,”胡湘說道。

“哈哈!誰敢反對!”盧明笑道,又接著說道:“大名府守軍是不是也要配發燧發槍了,”盧明說道。

“恩,該配發了,但燧發槍還滿足不了需求,還要用它換取李全的鹽,”胡湘說道。

“我也準備挑選百名可靠的人,配備2和3步槍,”盧明說道。

胡湘和盧明談完,中午又一起吃飯,因為盧明目前和妻子孩子都在,吃了團圓飯。

盧明吃完飯,就又回到大名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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