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長達半年多的官司,她的別墅和名下所有豪車珠寶奢侈品都歸還回來了。
已經花出去的錢也要在限定的時間內還回來。
媽媽轉手把別墅便宜處理了。
買家將他們母子從別墅裡趕出來。
袁宵的貴族學校也上不起了, 沒過多久他從那個學校退學,轉入一個很一般的民辦小學。
萬玲一直靠爸爸出錢養活,她沒有工作,也沒有經濟來源。
大手大腳慣了, 她手裡握著的那點錢根本就不夠用。
這一世無家可歸的人變成了他們母子。
因為到期未歸還判定的錢財,萬玲成了失信人員。
她養尊處優那麼多年,又沒有一技之長傍身,根本不可能養活自己。
16
一個寒冷的冬天,萬玲衣著單薄帶著袁宵找到家裡。
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哭著求媽媽原諒她。
我越過媽媽上前表示,如果她給媽媽下跪,我可以給她一筆錢。
猶豫了一下萬玲拉著袁宵跪在媽媽面前。
媽媽顯然沒料到她會真跪,連忙避開了她。
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區別吧。
再怎麼樣,媽媽也會毫無下限地侮辱一個女人。
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卡扔給萬玲,「這裡面有五萬塊錢, 你去把袁宵的姓改了。」
如果是以前, 五萬塊錢對她來說就是毛毛雨。
可今非昔比,這筆錢對她來說算是鉅款了。
她給袁宵改了戶口, 拍了照片寄過來給我們。
我特意挑了個空帶著照片去爸爸的墓地燒給他看。
不知道他是否能看到, 如果看得到他應該會再次氣暈吧。
他臨死之前也要為那個兒子算計我和媽媽,如今不過是五萬塊錢就能讓萬玲毫不猶豫改了兒子的姓氏。
我央著媽媽也去把姓改了。
算是徹底與爸爸,與上輩子劃清界限。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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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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