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尊嚴》第2章 沒事了(2)

作者:今昭·9個月前

成威是我爸的名字,也只有長輩會這樣叫他。

可林眉是什麼東西,一個破小三兒,也配這樣親暱地稱呼他?

我握緊了電話,心中怒火騰起,可是語氣卻愈加嬌軟。

「奶奶,我要是真答應了她去做親子鑑定,親朋好友要是知道了可怎麼辦啊?」

「他們會怎麼看爸爸,怎麼看咱們金家?」

「難道真的要承認我爸婚內出軌還有了一個私生子嗎?」

「要真是也就罷了,可要是不是呢?」

「我可是知道,林眉本來就是個水性楊花的人,跟過的男人不計其數。」

「誰知道那個男孩是不是我爸的種?」

「這不是讓咱們家蒙羞嗎?」

「我相信我爸的為人,他絕對不會背著我媽出去亂搞的,也絕對不會搞出一個孩子來!」

對面沉默了一會兒,「你說得也對,但是……」

「奶奶,你別被林眉矇騙了,誰知道她是不是貪圖我爸的錢?」

我毫不客氣地打斷了她。

「她拿到了錢是高興了,會孝敬你們一分一毫嗎?」

「之後不還得我這個孫女為你們養老送終嗎?」

「我不承認我爸有什麼私生子,以後她說什麼你們也都不要信!」

幾乎是將其中的利益掰開了讓她看個清楚,奶奶才勉強接受了我的建議。

我掛掉電話,身心俱疲。

金宏浩到底是不是我爸的親生子,其實我心知肚明。

但我絕對不能承認,畢竟非婚生子也有繼承權。

所以我一直拒絕林眉「做親子鑑定」的要求,目的就是不認金宏浩這個私生子。

反正林眉並沒有證據不是嗎?

她沒有親子鑑定,沒有遺囑,沒有任何能證明金宏浩與金成威是親子關係的證據。

沒有證明,法律就不會承認他的繼承權。

像是出生證明、疫苗記錄、醫院出示的證明檔案、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檔案等等,我不知道她有沒有,只能賭一手。

但看她纏了這麼久,想來是沒有的。

法律的確保障非婚生子的繼承權,但前提是要確認他們倆有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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