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許某人看慣了屍體,不會忌諱這些,奈何許某人想象力豐富,想象出來的血腥畫面讓我頭皮發麻。
我急忙道:“魯哥,這都是聖物,外人看,不好。”
“還有個房間,你瞅瞅。”
“不看了。”
相比魯明家裡,我覺得火葬場那地方更辟邪。
有人說去西藏能洗滌心靈。
確實是這樣,殺人放火的惡徒去了西藏之後,都會覺得自己是個聖人,犯的那點錯誤,都不算事。
因為幾十年前的西藏簡首是農奴的地獄。
我不關心西藏,我只關心能不能換個地方住,我寧願住在古墓屍體附近,也不想住在這個院子中。
魯明給我的感覺,就是個瘋子,他見我沒興趣,換話題道:“餓了吧,我做點飯。”
“不餓,我們吃過了。”
我真怕這瘋子用別的油給我們炒菜。
越是想躲開魯明,魯明越是找我們聊天。
魯明接觸盜墓並不久,比我們長兩三年,原來是黃河的撈屍人。
撈屍人沒網上說的那麼玄乎,就是乘船在黃河河道中尋找屍體。
也不是什麼屍體都要,這一行只要新鮮的屍體。
一是腐爛程度地,能看出面部輪廓的屍體。
二是有點特徵的屍體,比如胎記、紋身、衣著之類的。
因為有識別度的屍體,才會被家裡人買回去。
對,就是買回去,當年有一張挾屍要價的圖片很火,魯明乾的也是這個勾當,撈上來一具屍體,能賺點。
家裡人有錢,就多要點,沒錢的家裡,也能賺個大幾千。
當然,完全腐爛的屍體,也不是不要,他們會用繩子將屍體捆住,比如捆手,然後用小船拖到沒有人的河岸邊,屍體泡在水裡,另一端拴在岸上的樹上或者石頭上,和溜魚一樣泡著。
用來幹啥?
有那種發尋人啟事的,魯明這一夥人會根據尋人啟事上的描述購買一樣或類似的衣物給屍體套上。
沒錯,造假無處不在。
魯明能接觸盜墓,全依賴自己水性好,他自己說能在水下憋氣八分鐘。
黃河兩岸有不少石窟,古建築啥的,當年老倪找到魯明,讓魯明專門幹水洞子,掏水坑,鑽佛窟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