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倫克?”弗恩想問是不是喬伊·巴倫克,那個死去的作家,但他忽然想起路克斯的告誡,不要讓人知道他們交談過那麼久,要是老沃倫反問他怎麼會知道喬伊·巴倫克就很難解釋了。
“他剛去世不久,也沒有親人和孩子,所以他的家現在空著。你不介意住死過人的房子吧?”
“不介意。”
“是嗎?一點也不意外。幹我們這行的……”沃倫意味深長地看他一眼,“要是你願意就可以住那裡,洛倫街10號。這是鑰匙,不用房租,完全免費。”
“非常感謝。”弗恩接受了沃倫警官遞來的鑰匙,他對死去的喬伊·巴倫克很感興趣,沒想到會有這樣的好事。
“要是遇到什麼麻煩,可以隨時來找我。”
“好的。”
“還有問題嗎?”
“除了住的地方,我還需要……”
“你還需要生活,我喜歡這個詞,生活。別擔心,房子裡的東西你可以隨意取用。”沃倫警官的暗示再明顯不過,“等過一段時間,要是你還想找一份工作,那時我們再談。我想一定會有適合你的工作。”
弗恩帶著鑰匙離開了。
小鎮是活的,主宰有自己的意志,它會決定如何讓小鎮充滿活力地運作下去。
喬伊·巴倫克的家在一條筆直的長街上,街道鋪著圓石子,幽靜而美麗。弗恩不得不承認,撇開離奇怪事不提,小鎮真是美得讓人不忍離去,一個了無牽掛的人來到這裡或許真會興起永遠留下的念頭,更何況還有免費房子可住。
開啟房門時,弗恩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是他見過的最舒適溫馨的房子,一條幹淨的門廊通向起居室,傢俱一應俱全。面向街邊的窗戶遮著兩道窗簾,一道是薄薄的棉麻,還有一道是厚重的天鵝絨,書房和臥室共用一個寬敞的陽臺。
喬伊·巴倫克的書房裡放滿了各種各樣的書,一張橡木書桌上擺著電腦。
其實能夠隨時變出一支筆也很不錯,亞歷克斯一定會喜歡,他們的辦公室裡總是很難找到一支可以用的筆。弗恩想念起搭檔,他真該拒絕這個長假,那這時就會和亞歷克斯在辦公桌前醒來,一起去附近餐館吃頓早餐,順便聊聊手頭的案子。
那是他喜愛的生活。
出於習慣,他先把房間搜尋了一遍,既然沃倫警官說已經得到授權可以隨意使用這裡的東西,他也不介意瞭解一下喬伊·巴倫克的生平。
書桌上的電腦還能用,但需要密碼才能進入。他在書房一角的獨立書架上發現了很多巴倫克生前寫的小說,全是手稿,字寫得非常漂亮,放在一旁的筆也很昂貴,看得出作家對書寫情有獨鍾。
弗恩從書架上取下幾本手稿,稿紙是用線裝裝訂的,這年頭已經很少見,每本手稿的封面都是一頁白紙,沒有書名,只寫著編號和日期。
編號29,9月21日(沒寫哪一年)。
他翻開一頁,找了張舒適的椅子坐下。
本來陰沉的天空現在晴朗了一些,光照非常柔和,不太刺眼,又足夠明亮。
小說是第一人稱寫的,主角名叫馬克·萊斯利,是個私家偵探,受僱調查一宗神秘殺人案。一名年輕女性遇害的訊息傳遍了警局,女屍被剝皮剔骨掏空內臟放進一個古董箱子。箱子存放在收藏家的家中,收藏室層層警戒,毫無破綻,只有收藏家本人能透過雙重身份識別進入其中。古董拍賣鑑定時,掃描器讓箱子裡的屍骸公之於眾,一夕間,收藏家成了唯一的嫌疑犯,無奈之下他請求萊斯利偵探調查真相,為他洗脫冤屈。
“他的房子猶如城堡,僕人機靈乖巧,他享受著20世紀英國上等貴族古樸森嚴的生活。獨居、富有、優雅,衣服永遠乾淨挺括,頭髮一絲不亂,手杖敲打地面的聲音也分毫不差,從沒有人見過他驚慌失措快步行走。可是此刻他卻和一群殺人、搶劫、強姦的犯人在一起,到處吵吵嚷嚷,有人隨地便溺,有人惹是生非。要是他知道那個死掉的女人是誰就好了,可是哪裡都查不到線索,警方為此絞盡腦汁。沒有指紋,沒有牙齒,沒有骨骼,只有經過防腐的屍肉,完好的一對乳房,看起來她被擺進箱子裡的時間不長,可她是誰呢?又是哪個有通天徹地之能的兇手把她放進了箱子。”
弗恩讀得入神,看一本出版的書和一位作者的手稿感覺截然不同,手稿未經修飾,更能體味出作者的心情。有時巴倫克的字跡潦草迅速,毫無停頓,有時雖然書寫工整,筆畫卻很凝重,似乎遇到什麼難題。那些劃掉的、修改的句子都讓人讀得津津有味。喬伊·巴倫克是個懸疑小說天才,竟然在這樣的小鎮上默默無聞,他思慮縝密,彷彿藏在暗中的兇手早已將這殘忍可怕的罪行演練了千百次,冷靜沉著地執行著每一個步驟又絕不留下蛛絲馬跡。
弗恩留意到他修改的部分非常少,這是編號29的作品,也許之前的28部小說有他成長的軌跡。太可惜了,他也被困在這個該死的鎮上。
弗恩找到了編號01的稿子,主角同樣是個私家偵探,名叫伯特·史密斯,同樣受僱調查一宗詭譎神秘的殺人案。這份手稿中的修改部分就多了很多,看起來很凌亂,弗恩稍讀了幾頁,忽然發現這個故事和編號29非常相似。他又翻開另一本編號17的手稿,接著索性把所有稿件從書架上搬下來閱讀。
。子瘋的執偏個是能可也時同,家作的溢橫華才個是能可克倫·伊喬,生而然油覺的然悚骨種一。事故個一同是都稿手有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