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涼知道孫媽媽口中的“埋下一顆種子”是何含義。
她的意思是,如果馭龍閣和華府狼狽為奸,不講道義,那她就要讓這兩方勢力的名聲在瑞城徹底臭掉。
也許像她,像瑞城的很多百姓,都無法動搖這兩方勢力根基。
可一旦人們對這兩方勢力的不滿愈發深厚,那麼早晚有一天,這兩方勢力必然會遭受這份不滿的反噬。
畢竟誰也說不準,萬一十幾二十年後,今日被欺壓的百姓當中,有人入廟堂做了大官,亦或者拜入名門,修得陸地神仙境。
正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窮嘛!
馭龍閣跟華府,肯定也不會不明白其中道理,故此只要孫媽媽聰明一點,在態度決然的基礎上,把握好時機軟下來,最後頂多賠點金銀,這事也就過去了。
見孫媽媽似乎頗有信心能解決好後續麻煩的樣子,沈涼在稍稍寬心之餘,也是愈發不理解孫媽媽跟嫣兒之間的關係。
為了自己樓裡的一個姑娘,甘願冒那麼大的風險。
是嫣兒救過孫媽媽的命?
還是……嫣兒是孫媽媽的親生女兒?
除了這些原因之外,沈涼真是想不出別的理由了。
否則即便孫媽媽跟嫣兒是“合作關係”,逢此性命攸關之際,按理說孫媽媽也該拿嫣兒的幸福甚至是性命,來換取自己和春啼樓的平安。
不過不管怎樣,孫媽媽的態度已經十分明確了。
她同意放嫣兒走,走得越遠越好。
嫣兒滿心感動,眸子裡情不自禁地泛起淚光。
“媽媽……嫣兒……嫣兒對不起你……”
孫媽媽拍拍嫣兒的手背,欣慰笑道:
“傻孩子,你本來就不應該屬於這風塵之地,如今能找個好歸宿,媽媽也就放心了。”
孫媽媽這句話,擺明了是在自行組織嫣兒跟沈涼之間的關係。
沈涼一聽就沒來由的慌了。
多少沾點不負責任的趕腳。
“孫媽媽,嫣兒,今晚這事……這……我……”
孫媽媽不知道是真看不明白還是假裝看不明白,當即就對沈涼說道:
“梁公子,嫣兒前面這十幾年活得不容易,把她交給你這般能文能武的青年才俊,我放心,但是有一點,她在春啼樓,那可是咱的鎮樓之寶,交到你手裡之後,可不能虧待了她。”
說罷,不給沈涼解釋的機會,孫媽媽又對嫣兒正色道:
“丫頭,若是以後在外面受了欺負,你就回來,媽媽這裡就是你的家,反正最多三年五載,估摸那華瑾川也就忘了你了,到時候回來也沒關係,大不了咱都不在瑞城討飯吃了,一起離開這裡,大炎九州,疆土廣袤,總能有咱一個落腳地,再不濟,咱不幹這行當了,開家客棧什麼的,你我相依為命,一樣能衣食無憂。”
孫媽媽交代沈涼和嫣兒的話,當真是像極了一位孃親送女兒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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