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小聲嘀咕:“這小子竟然還活著?怎麼沒凍死呢?”
“就是,賣口糧換酒肉,這是人能做出來的事?要是我家的娃,一棍子敲死算了!”
江塵本來客氣的打著招呼,一聽這話,頓時眼前一黑。
江塵還是覺得有必要扭轉一下自己在村中的形象,將柴往背上顛了顛,幾人頓時看到了其腰間的兔子。
“嚯,好肥的一隻兔子!”
“江家小子,哪裡撿的!”
“就不能是我打的嗎?”江塵不忿的反駁。
“你當趙叔老瞎了眼啊,打的和撿的分不清啊?”
江塵悶悶回了一句:“山上。”
“嘿,不是山上還能是河裡啊。”
姓趙的老頭也只是隨口問問,反正就算知道位置,再去也不可能撿到了。
被江塵氣的臉一紅後,繼而笑道:“我看到孫金梅帶著陳花去你家了,估計是上門退親去了,你還不快些回家。”
“退親?”江塵微微一愣。
本來想看兔子的村民,一聽到這種事頓時全都轉移了興趣。
問向訊息靈通的趙叔。
“啊?真退親啊,那之前收的訂親禮怎麼辦?”
“孫寡婦那性子,還能吐出來不成,而且她也是有理由的,拿過冬的口糧換酒肉吃,誰敢嫁啊。”
“江家小子,趕緊回去吧!不然你之前送的禮全打水漂了!”
江塵將幾人的低聲議論聽的清清楚楚,心中卻不怒反喜。
“退親,好事啊!”
原主十七歲時,在村子瞎混碰見了塗著胭脂的陳花。
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徹底淪為舔狗,哭著求著老爹去提親。
陳花的母親叫孫金梅,丈夫死後,氣死婆婆,去年又賣了祖宅。
她性子也就愈發兇惡,村裡人都不敢招惹,連帶女兒也少有人上門提親。
可原主的態度,簡首讓她找到大撈油水的機會。
在江有林上門提親時,獅子大開口,要求二十兩銀子的聘禮。
原主執意要娶,江有林只能應下,只不過要先攢攢,算是定下了婚約。
這期間,江塵可沒少偷家裡的東西,送給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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