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輩子.......”沈朗張了張嘴,置身處地的想想。
在所有人餓著肚子的時候,有人請全村人吃大鍋燉肉。
這事情,恐怕不止要記一輩子,還要和子孫後輩唸叨一輩子。
這價值,可比送上幾斤粟米有高的多。
但沈朗忍不住再次發問,這次就純粹是好奇了:“可這頓飯吃完,就沒人再找上門要吃的嗎?”
“你常上山打獵,這次分了野豬肉,下次要是獵到鹿,他們會不會還盼著你分?”
江塵笑了:“所以我借家裡要建房的由頭,請人幫工。只要來幫忙,就給幾枚銅錢、一碗粟米飯。雖然不多,但足夠幫他們家裡減輕點負擔了。”
“等里正的事情定下來,地基也該打好了,這事就結了。”
當然,到時要是他真能開啟新的命星,誰知道還會發生什麼呢。
“這一計,叫以工代賑!”
“以工代賑......”沈朗眼前漸漸亮了,忍不住撫掌讚歎:“好一個以工代賑!就這四個字,你可以當個郡守了!”
他這才發覺,江塵想得比他周全多了!
到底是什麼腦子,能在鄉野中悟出這種道理,這讓他又多了幾分迫切感,想把江塵推到他能施展才能的位置。
於是開口發問:“你什麼時候再進城?把我帶上。”
江塵問了一遍:“真沒事嗎?” 說完,還看了一眼沈硯秋。
沈朗嘴角帶笑:“不用擔心,我現在這模樣,沒人認得。要是真有事,硯秋之前進城就該出事了。”
江塵仔細打量了沈朗。
雖然身上還帶著幾分文氣,卻故意穿了件半舊的粗布長衫,頭髮也不像以前那樣梳理得一絲不苟,多了幾分落魄感,確實不容易引人注意。
他點頭應下:“好,這幾天我會進城一趟,到時候來接伯父。”
江塵心裡清楚,沈朗進城大機率是為了見縣丞,這事宜早不宜遲。
此外,以工代賑也是要錢的。
他才買了騾車,身上銀子不多,就覺得心裡沒底。
所以準備,先去山裡把之前發現的野山參挖出來,明日再卜卦看看能不能有什麼收穫。
若是狼王皮有人出價,也差不多該賣掉了。
不只是陳朗有種迫切感,陳玉坤也讓他多了幾分危機感,不自覺就想加快步伐。
接下來,江塵一家人陪著沈朗父女在堂屋吃完飯。
等他們走出門時,肉已經全部分完了。
沈朗看著蹲在江家門口不遠處、端著碗吃肉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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