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這些情況放在一起考量的,不只是朱元璋。
但無一例外,所有意識到後來這個朝廷可能的情況之後,就全都放下了,沒有進一步追根究底和思考研究。
這實在是太過沖擊他們的世界觀了,對他們的利益也造成了同樣巨大的衝擊。
比起更進一步更加深入地研究,倒不如到此為止。真要繼續研究下去,即便他們自己不會損害自家的利益,可這些研究結果也遲早會流傳出去——到那個時候,普通百姓想要更多,他們的利益怎麼可能不受損?
甚至被其他同樣計程車紳官宦人家視為敵人。他們不僅得不到其他官宦士紳人家的幫助,反而可能會被追究責任……
【講完了佃變,明末乃至南明期間還有另一個“變”:奴變。】
【奴嘛,就是奴僕,也可以把他們視作是奴隸制度的殘留——封建社會是大的社會制度,但這裡面還殘留有一小部分奴隸制度,要分清楚這一點哦,不是說當時還是奴隸制社會,只是還有奴隸制殘餘。】
【按照《大明律》,良賤不得通婚,奴婢的戶籍世代承襲不可隨意變更,奴婢是主傢俬有財產可以買賣繼承;如果主人毆殺奴婢,固然不是完全沒有懲處,但是仗一百七,這個懲罰力度和私自宰殺牛馬相當,可以看出是將奴婢等同於牛馬。】
【當然,理論上,奴僕也不是沒有變成良民的可能。】
【明朝初期,百廢待興,天下相對缺少人口,朝廷也認為自己控制中的人口並不夠,所以朱元璋曾經下達過免奴為良的法令,並且限制了蓄奴:庶民禁止蓄養奴婢,違者杖一百,且奴婢全都放為良民;禁止略賣良人為奴婢,因為饑荒而賣身為奴的人則要由官府代為贖身。】
【至於官紳人家的蓄奴限制,公侯之家不能有奴僕超過二十人,三品官員不能超過八人,且只有功臣和官員家庭可以在限額中蓄奴。】
【在洪武朝,這些政策執行還是比較到位的,不少奴婢都由此轉變成了良民自耕農。】
“這倒是挺好的,要是真的因為災荒吃不上飯而賣身為奴,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要是能被贖回良民的身份那可太好了!”百姓對朱元璋的這些政策非常讚賞擁護。
他們或許這輩子也不會遇到災荒吃不上飯而不得不賣兒賣女或者自賣自身的情況,但是誰能保證子孫後代一定不會遇到這種情況呢?誰能保證自己認識的其他人不會遇到這種情況呢?
能做良民,沒事兒還是沒人願意跑去變成賤籍的。
但如果是走投無路……
所以如果官府那邊能夠有個兜底還是很讓人高興的。
就算這個兜底不是在災荒發生的時候能夠直接救災賑災,讓他們根本連賣身都不需要,還需要他們自食其力、賣身為奴一段時間,可只要最後還能夠把他們身份變成良民就夠了。
“而且贖身還不用自己贖,還有官府代為贖身……”另一個人感慨道。
這是運氣好點,指不定連贖身的錢都不需要自己出了,那多好!
贖身的錢可也不是什麼小錢,而且要是主家故意設定障礙,故意收取更多的錢,奴婢能有什麼辦法?
有官府出面那就不一樣了。
退一萬步講,就算官府和主家有什麼勾勾搭搭,大家不知道怎麼搞的讓這個主家報高價,然後從朝廷手裡面扣錢,然後變成官府的某些官吏和這個主家平分,那也還好。反正貪點錢哪兒都有,只要不是他們直接掏錢就行了。
雖然這些錢也可能是他們的稅錢……
但主家直接向他們要高額贖身費,與和官府勾勾搭搭可不一樣,後者起碼還能夠算上一個罪名,但前者呢?
“這皇帝還挺好……就是不知道後來會變成什麼樣子了。”
“那肯定不行,不然的話搞什麼奴變?前面佃變,佃戶好歹還不是奴婢呢,結果日子還過成那樣,奴婢只可能更慘……”
【但是在洪武朝之後,情況就漸漸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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