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洛杉磯,斯臺普斯中心。
三天前在新奧爾良的那場加時鏖戰還在秦銘的肌肉記憶裡隱隱作痛,但賽程不會等人。掘金隊帶著33勝24負的戰績兵臨城下,他們的進攻火力位列聯盟前三——場均110.7分,僅次於太陽和勇士。
而這一切的核心,是兩個名字。
阿倫·艾弗森。卡梅隆·安東尼。
黃金雙槍。
賽前兩小時,秦銘坐在更衣室裡,系統面板懸浮在視野中:
【【完美模仿】當前進度:92%】
【對手:阿倫·艾弗森——crossover大師,樣本採集率41%】
【本場建議:嘗試在實戰中復刻艾弗森的crossover,重點理解“重心欺騙”的核心邏輯。如成功將防守者晃開並得分,樣本採集率將大幅提升。】
秦銘關上面板,閉上眼睛。
他在腦海裡回放那個動作——2001年總決賽第一場,艾弗森在泰倫·盧面前變向、急停、跳投,球進之後從盧身上跨過去。那個畫面在穿越前他看過不下五百遍。
“想什麼呢?”科比從旁邊走過來,已經開始纏手指繃帶。
“想艾弗森的crossover。”秦銘老實回答。
科比手上的動作停了一下:“你想學?”
“想。”
科比沉默了兩秒,然後說:“那玩意兒我練過。練了三個月,發現不適合我。我的重心太高,變向幅度不夠。”
秦銘笑了:“我也高。”
“所以你學不會。”科比面無表情,“但你可以用你的方式——你的身高、你的臂展、你的節奏。別變成艾弗森,變成你自己。”
秦銘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奧尼爾從淋浴間走出來,渾身還滴著水,用毛巾擦著肚子:“你們在聊什麼?艾弗森?那個小個子?我一隻手就能把他拎起來。”
科比瞥了他一眼:“你一隻手連罰球都拎不穩。”
奧尼爾氣得把毛巾扔向科比:“你又來?”
更衣室裡一片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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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臺普斯中心的燈光暗了下來,現場DJ的聲音在穹頂下回蕩。
客隊出場。
“來自喬治城大學,三號——阿倫·艾弗森!”
艾弗森從球員通道小跑出來,地壟溝髮型,護臂,大號T恤,護膝——十六年如一日的裝扮。他的眼神里沒有全明星的輕鬆,只有一種老派球員的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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