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的青蔥歲月》第1262章 大風歌-漢高祖雄風(1)

作者:汴塘舞仕·8天前

“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這是漢高祖劉邦在平定英布叛亂後,還都長安途中,路過沛縣時留下的詩篇。那一年是西元前196年,劉邦已經六十二歲了。他設宴款待家鄉父老,酒酣之際,擊築而歌,慷慨傷懷,泣數行下。

短短三句,平定天下,榮歸故里,可心中仍有憂患——這萬里江山,還需忠勇之士、家鄉父老共守,方能心安。

我小時候讀這首《大風歌》,只覺得氣勢雄渾,卻不懂其中的蒼涼。後來年歲漸長,走了一些地方,讀了一些史書,才漸漸咂摸出那三句詩裡沉甸甸的意味——那不是凱歌,是一個老人站在生命終點回首時的嘆息。

劉邦其人,歷來頗有爭議。有人贊他是“豁達大度,從諫如流”的英主,有人說他不過是“好酒及色”的布衣無賴。他的出身太低了,低到在兩千多年的帝王譜系裡顯得格格不入。一個沛縣泗水亭長,一個以“無所不取”聞名的市井人物,如何就成了漢朝的開國皇帝?這中間的落差太大,大到讓後人很難用一個公允的標準去衡量他。

擊築高歌,意氣慷慨,一曲《大風歌》,自此響徹山河千載。古往今來,對這三句詩的解讀眾說紛紜,褒貶不一。

曾有一年,沛縣舉辦劉邦文化藝術節,邀來一位前朝發言人赴會。不知是席間酒酣,還是語出驚人,他當眾直言:劉邦本無多少文墨,不過一介布衣痞氣之人;更稱《大風歌》不過是酒醉胡言,詩詞哪有隻作三句的體例。一番話,令在場主賓頗為尷尬。後來雖有不少人撰文反駁,終究不了了之。而《大風歌》,依舊是《大風歌》,歷經歲月,流傳不息。

我聽說這件事的時候,正在北方的一座小城裡教書。那天晚上,我翻出《漢書·高帝紀》又讀了一遍,看著那三句詩,忽然覺得,那位發言人的話倒也不是全無道理——三句詩,確實不合任何詩詞格律。可正是這三句,比後世多少工整華麗的辭賦都更動人。有些東西,不是用規矩可以衡量的。就像劉邦這個人,也不是用“好”或“壞”可以概括的。

他身上的矛盾太多了。他是沛縣豐邑中陽里人,父親劉太公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哥哥劉伯早死,二哥劉仲勤懇種地,唯獨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被父親罵作“無賴”。可就是這個“無賴”,後來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布衣天子。他好酒,常去王媼、武負的店裡賒酒喝,喝醉了就躺倒睡覺。武負曾見他身上隱隱有龍形,覺得奇異,便免了他的酒債。這當然是後世的神化,但那份不羈與散漫,大約是真的。

後來天下大亂,陳勝吳廣揭竿而起,劉邦也拉起了隊伍。他帶著沛縣的三千子弟,一路西進,先入咸陽,後與項羽爭天下。這三千沛縣子弟,便是他最早的家底,也是他後來做皇帝之後始終放不下的牽掛。他在滎陽被項羽圍困的時候,派人回沛縣徵兵。訊息傳回,沛縣父老二話不說,組織子弟奔赴前線。這份情誼,劉邦記了一輩子。

項羽是貴族,是名將之後,力能扛鼎,才氣過人,卻敗在了劉邦手裡。為什麼?史家說劉邦善用人,能納諫。蕭何、張良、韓信,哪一個不是當時頂尖的人物,卻都願意跟他幹。他這個人,身上有一股讓人願意追隨的東西。至於是什麼,誰也說不清楚。也許是那種大大咧咧、不計前嫌的豪爽氣,也許是那種能屈能伸、該低頭就低頭的務實勁兒,又或者僅僅是因為他比項羽更懂得:打天下不是一個人的事。

可當天下真的打下來了,那些跟著他打天下的人,也一個個走了。韓信被呂后處死在長樂宮鍾室,臨死前說:“吾悔不用蒯通之計,乃為兒女子所詐,豈非天哉!”彭越被剁成肉醬,英布被逼反,盧綰逃亡匈奴——那個和他同一天出生、一起長大、情同手足的盧綰,最後也走了。劉邦坐在龍椅上,看著身邊的人一個一個離去,心裡該是什麼滋味?

我時常想,他回沛縣那一次,站在故鄉的風裡擊築而歌的時候,心裡想的是不是就是這些人。那些跟他一起放牛、偷雞、喝醉酒躺在樹蔭下的少年,那些跟他一起出生入死、在戰場上替他擋過箭的兄弟,那些在滎陽城下跟他一起捱餓、一起咬牙挺過來的老將——他們都在哪裡?韓信不在了,彭越不在了,英布反了,盧綰跑了。只有他一個人,穿著龍袍,站在故鄉的土地上。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他是在問天,也是在問自己:這天下,還能靠誰來守?

其實他終究是幸運的。至少他還能回去,還能在沛縣的老屋裡住幾天,還能和那些看著自己長大的長輩喝一杯酒。他喝了,喝得痛快,喝得醉醺醺的,然後唱歌,然後哭。史書上記著,他“慷慨傷懷,泣數行下”。一個皇帝,當著那麼多人的面哭,哭得毫無顧忌,哭得像個孩子。

那場宴席結束後,他大概就知道,自己不會再回來了。他在沛縣住了十幾天,臨行前沛縣父老懇請他再多住幾日,他說:“吾人眾多,父兄不能給。”——我帶的人太多,怕鄉親們供應不起。這話說得客氣,卻也透著一股真誠。他已經不是當年那個賒酒喝的劉邦了,他是皇帝,他的排場會讓家鄉的父老承受不起。他走的時候,沛縣萬人空巷,都在路邊送他。他登車揮別,一去不返。

據說他自沛縣歸長安,未及半載便溘然長逝。從前他的大將軍韓信,最後一次見他的時候,從銅鏡裡看著他慢慢走近的背影。那時他還不知道,這是最後一次。而沛縣那場大風,吹起了他的衣袍,也吹散了他最後的心事。

劉邦定都關中後,仿家鄉風貌營建新豐故城,一草一木、一街一巷,皆摹故鄉舊貌,其思鄉之情,深切如此。他不僅把沛縣的父老遷了一部分到新豐,還特意把故鄉的雞鴨犬羊也帶了過去。據說那些禽畜到了新豐,竟都能認得自己的圈舍——這當然有附會的成分,但也說明了一個事實:他太想家了。縱使身居九重、坐擁天下,帝王心中最牽念的,依舊是沛縣的故土山河,是當年起兵發跡的煙火人間。

後來的人說劉邦薄情,說他殺了太多功臣。可他們不知道,他回沛縣那一次,哭得有多傷心。那不是愧疚的哭,不是後悔的哭,是一種更深更沉的東西——他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那些和他一起在芒碭山打游擊的兄弟,那些在豐西澤裡和他一起聚嘯的豪傑,那些在沛縣縣衙裡和他一起喝酒的故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他一個人,站在權力的頂峰,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可劉邦到底留下了什麼?他留下的,不只是一個漢朝。他留下的,是一個從底層崛起、從平民中走出的王朝的基因。從他之後,中國歷史上再沒有“貴族”能獨掌天下的規矩了。一個亭長可以做皇帝,一個農民可以做宰相,一個屠夫可以做將軍。這種“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信念,劉邦的一生,就是最好的註腳。

我後來從沛縣回來,一路都在想一個問題。劉邦這個人,究竟算是怎樣的一個人?他好酒,無賴,粗鄙,卻又豁達,大度,知人善任。他殺功臣,卻又善待鄉里。他在朝堂上一言九鼎,在故鄉的酒席上痛哭流涕。這些矛盾,在一個人身上並存,而且都是真的。

也許這就是他真正厲害的地方。他不會假裝自己是誰。他就是一個從沛縣走出來的人,一個一輩子鄉音未改、口味未變、見到故鄉的人就忍不住要喝醉的普通人。只不過這個普通人,恰好做了皇帝。

春風又度,大風如昨。那一年,他擊築而歌,身後站著的一百二十個沛縣少年,把《大風歌》唱了一遍又一遍。那些少年後來也都老了,死了,連他們的孫子也死了。可那首歌,一直唱到了現在。

兩千多年過去了,大風年年都起,雲飛揚飛揚。沛縣還在,泗水還在,漢高祖的陵墓在咸陽塬上,四面是空曠的田野。每年春天,野花開得無邊無際,像是大地自己寫的一首詩,比任何帝王留下的文字都更長久。而那三句《大風歌》,就這樣一代一代地傳了下來——不是因為它的格律工整,而是因為一個老人在故鄉的秋風裡,掏心掏肺地哭了一回。那份真,比什麼都結實。它提醒著每一個離鄉的人:無論走多遠,家鄉的風,家鄉的雲,家鄉的酒和眼淚,都是最終繞不過去的。劉邦繞不過,我們也是。

後來我也離開了自己的故鄉,在異鄉的城市裡住下來。每年春天,我總會在某個起風的傍晚,想起那首《大風歌》。心裡便有什麼東西,也跟著飛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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