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變發生前七十二小時,楊牧在城南的地下診所裡賣掉了自己600毫升的血。
“就這?”他捏著薄薄一沓鈔票,盯著穿著白大褂的瘦削男人,“上次還多兩百。”
“最近查得嚴。”男人低頭整理著冰櫃裡的血漿袋,“嫌少你可以去正規血站。”
楊牧嗤笑一聲。正規血站?像他這種有三次盜竊記錄、連身份證都過期的人,哪個正規機構會要他的血?他數了數錢——八百塊,夠母親兩天透析費中的一天半。
走出診所時已是深夜。
老舊居民樓的燈光稀稀拉拉,街道上只有流浪貓在翻垃圾桶。楊牧點了支菸,那可是支好煙,他從路邊撿到的,可能是哪個有錢人一不注意弄丟了吧,那個人或許根本不在意,一包煙而已,丟了就丟了。
這可便宜了楊牧,他蹲在路邊慢慢抽,手因為之前失血在微微顫抖,煙霧繚繞中,他盯著對面那家燈火通明的私立醫院。
那裡住著他母親。腎衰竭晚期,每週透析三次,一次一千二。三個月前醫生就說,再不換腎,最多活半年。
半年。一百八十天。
楊牧抽完最後一口煙,把菸蒂碾在腳下。他記得醫生說出那個數字時的表情——不是冷漠,而是習以為常的遺憾。
彷彿在說:窮人生這種病,就是這個結局,我們都懂。
“懂你媽。”楊牧低聲罵了句,將菸蒂甩在地上。
他起身,朝三公里外的商業區走去。那裡有家奢侈品店,後門的監控上個月壞了還沒修。他踩過點三次,知道保安凌晨一點換班時有兩分鐘空檔。
---
災變前四十八小時,楊牧在派出所做完筆錄出來,左臉頰腫得老高。
錢沒偷成。店主裝了新的隱藏攝像頭,保安把他按在地上揍了五分鐘才報警。警察例行公事地問了幾句,看他的眼神像看垃圾。
“又是你,楊牧。”負責的警官合上筆錄本,“這次數額夠立案了,知道嗎?”
楊牧沒說話,只是盯著桌子一角。他知道流程:拘留,審訊,等法院排期。少說半個月出不來。母親怎麼辦?
“家裡還有什麼人?”警官問。
“……我媽。在醫院。”
警官沉默了。過了一會兒,他說:“先回去吧。下次再抓住,就沒這麼簡單了。”
楊牧抬頭,有些意外。
“滾。”警官擺擺手,滿臉不耐煩,“趁我沒改主意。”
楊牧走出派出所時,雨開始下。他沒傘,就那麼在雨裡走著,任由冰冷的雨水澆透單薄的外套。路過一家麵包店時,玻璃櫥窗上映出他的影子:二十三歲,頭髮凌亂,臉上帶傷,眼神里是那種被生活碾過無數次後的麻木和狠戾。
他摸了摸口袋——只剩下賣血得來的八百塊,和一張皺巴巴的醫院催款單。
---
災變前二十四小時,醫院打來電話。
“楊先生,您母親的賬戶餘額不足了。如果明天上午十點前不續費,我們只能暫停透析。”
”。錢湊去就天明我?行不行天一緩“。白發節指,機人老手二臺那著握牧楊
”。了天三限寬經已們我“,離疏而貌禮音聲的士護”。定規是就定規“
![[全職高手]霸圖老闆是葉修 封面](https://imgs.stonovel.com/images/D4X/6AYN/6AYNs.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