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人販子案,就是這個陳隊長帶著人衝進去的。
雷厲風行,六親不認,鐵面得不近人情,查到誰就咬住誰,不給錢也不給面子。
案子辦得漂亮,上了省臺新聞,最後捅到了省裡,陳隊長全程扛下來了,沒被打過一次招呼。
能在江寧這種地方把人販子案辦成鐵案的人,背後一定有人撐腰。
而且那個撐腰的人,級別不會低於副州督查官。
要麼有絕對過硬的靠山,要麼就是不要命的那種人。
不管是哪一種,都是他現在需要的。
“天一哥,你還記得上次辦人販子案的那個陳隊長嗎?”
“記得,怎麼了?”
“找他。”
李宇食指在桌面上點了一下。
“賭場的證據搜齊了,直接報給陳隊長。”
“借他的手,把這個鍋端了。”
“至於上面那個姓方的.....”
李宇沒把話說完,但意思很明確。
陳隊長敢辦人販子案,就說明他背後的人不怕地方上的保護傘。
以毒攻毒,以傘對傘。
李天一眼睛亮了,但隨即又暗下去。
“報案得有證據啊,我這個本子上全是村民的口述和簽字。”
他翻了兩頁,合上。
“擱在法庭上,人家一句“捏造誣陷”就給你打回來。”
“得有實打實的東西——照片、影片、轉賬記錄。”
“賭場進門搜身,手機、手錶、錄音筆、打火機全部收繳。”
“只准帶銀行卡和現金進去,出來再還手機。”
“門口兩個人專門幹這個,搜得比機場安檢還細。”
“門口還有兩個一米八幾的壯漢守著,裡面沒訊號,出了事連報警都報不了。”
李宇點了下頭:“所以我要自己進去一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