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正因為全靠紙質記錄,一旦落到手裡,就是鐵證。
他翻到最後一頁,頁尾有一行小字。
寫著今天晚上八點,一號點,有大局。
李宇抬頭看了看天,太陽已經偏西了,少說五點過了。
還有三個小時。
他把本子塞進內兜,大步走向村委會。
李天一跟在後面,還在搓他那條被打腫的小臂。
“天一哥,村委會有傳真機嗎?”
“有,老古董了,但還能用。”
“幫我查一個號碼,陳玄真,上次辦人販子案那個陳隊長。”
李天一愣了一下,隨即反應過來。
“你要把東西發給他?”
“對,賬本和地圖,今晚八點賭場開局。”
李宇推開村委會的鐵門,目光掃向牆角那臺落滿灰的傳真機。
“三個小時,夠他集合人手。”
“人贓並獲,一鍋端。”
李宇和李天一回到村委會二樓的時候。
一個穿灰色衝鋒衣的年輕人已經坐在會議室裡了。
桌上鋪著一塊黑色絨布,絨布上擺著三樣東西。
一個比米粒還小的黑點,一管透明膠水,一部巴掌大的訊號接收器。
“我是小李,薛隊讓我來的。”
年輕人站起來,朝李宇點了下頭,沒廢話,直接上手。
他用鑷子夾起那顆“米粒”,舉到日光燈底下轉了一圈。
“李總,這玩意兒是我們公司最新的微型竊拍裝置,代號就叫米粒。”
“直徑三毫米,比芝麻大不了多少,表面有光敏塗層,見光就能發電。”
“滿電狀態續航三小時,內建儲存晶片,拍攝畫質夠上法庭當證據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