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家庭主婦的掙扎和救贖》第1475章 狂喜(1)

作者:素老三·1個月前

靜安給晚報寫再多的稿子,也是一個稿子10塊錢,再犯點錯誤,可能10塊錢就扣掉。

給徐記者稿子,她心裡難受,嫉妒。

給雜誌寫稿,700字,也能賺100多。雖然難寫,不是每篇都能過審,但只要靜安好好琢磨,總會有機會。

雖然這個機會有點渺茫,但這是一條路,一條有利於靜安現在和將來的路。

那天,靜安去母親家收拾房間,母親還對靜安說:“要不然,找後院的劉先生給你看看,查查你的姻緣。”

靜安馬上拒絕:“不查,查啥呀,我不信!”

母親瞪了靜安一眼:“你呀,總這麼犟,一條道跑到黑,查查你工作也行,看看能不能幹長久?”

靜安搖頭,不看。

這輩子,這個說她命硬,那個說她命不好。說什麼的都有,都是為了說她不好。

靜安心裡說,我自己的命,我自己帶著。我自己的路,我自己走,不用誰算,我自己能算。

我的命,我自己說了算!

靜安決定,努力給雜誌寫稿,就不信這個門她敲不開。

回到樓上,忽然聽到音樂聲。

靜安每天走的時候,電腦都不關,一直放音樂。

她在音樂聲中,還聽到滴滴的聲音。誰在呼叫她?

她來到電腦前,看到右下角的小企鵝一個勁地閃。

拿起滑鼠,點開一看,有人要加她好友。

這個人的網名,叫恰恰。

靜安心裡一動,她記得《家庭》的編輯,就叫恰恰。

加上恰恰,恰恰發來一句話:“您的文章已經過終審,明年一月份的雜誌,就能看到。”

可以用驚喜萬分,來形容靜安此刻的心情。

700字,350元。靜安都有點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嗎?差不多是靜安半個月的工資!

靜安只顧著高興,樂得手舞足蹈,在房間裡走了半天,來消化這麼大的快樂。

這快樂太大了,一個人享受不了,非要馬上告訴別人不可。

告訴誰?

同事不行,傳出去的話,領導不高興。領導給你發工資,恨不得一天24小時,你每時每刻都為單位服務。幹私活,他們不高興。

告訴父母?怕父母說她不務正業,耽誤工作。

想給顧澤打電話。大中午,他多數時候是跟客戶應酬,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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