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監察使》第四章 詞訟斷獄,陰司地府(1)

作者:落日照大旗·8個月前

儘管鐵棠決定提前通知監察使到場,但該他做的事同樣半分少不得。

事實上鐵棠身為運城總捕頭,蒐羅罪證、捉拿真兇都是份內之事,只有等他把一切前提事務做好,才輪到縣丞或者監察使開堂審案。

通常案件分為民事、刑事案件,在這方世界被稱為詞訟與斷獄。

一般情況下,詞訟案件歸縣丞受理、審判。

縣令雖然是一方父母官,卻並不受理任何案件,主要職責是管理一方水土、治理民生。

而所有的斷獄,也即是刑事案件,全歸屬地監察院審判。

當遇到重大、特大類詞訟案件,地方監察院也會有監察使插手,最嚴重的情況下會有縣令、縣丞、監察使三方會審,確保其公正性。

像運城這種小城,並沒有設立監察院,最近的監察院在運城隔壁一座稍大的縣城——幽縣。

幽縣設立的監察院督查、承辦附近四座城池的斷獄案例,正常情況下是忙不過來的。

所以一般小型的斷獄案件...都由當地總捕頭查探、審理,最後將案件總結報告遞交監察院,由監察使負責稽核、結案。

只有出了人命,或是致人重傷、殘疾等斷獄案例,才可能會上報監察院,讓那邊派人過來審查。

年長日久下來,捕快與監察院之間自然少不了摩擦。

地方捕快定下的鐵案,監察院隨時都可能翻案,而捕快認定的兇手,也可能被監察院所包庇。

這中間的是是非非,絕不是三言兩語能夠說清。

鐵棠作為運城總捕頭,如果能夠在上報監察院之前蒐集罪證、擒拿真兇歸案,那自然是大功一件。

可他現在直接上報,其實也沒有半分不妥,是正常的辦案流程,倘若隱瞞不報......那才是真正的禍事。

十三條人命的案子.....可真不小了。

理清思緒,鐵棠直接匯入‘外接隨身碟’,準備藉助前身的記憶,看看接下來的流程怎麼走。

嗯?

還有指紋識別的技術?

血液鑑定也有?

鐵棠越看越是發覺自己小瞧了這方世界,等到看到最後,他已經目瞪口呆。

“拘魂!”

還有這種操作???

拘魂,顧名思義,可以直接將死者的魂魄召回人間。

有這手段,還查什麼案啊。

但經過一番仔細研究,鐵棠才發現拘魂也非萬能。

首先拘魂這個手段,就不是普通人能夠施展,沒有巫覡境以上的修為,想都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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