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張牌發到了藻的面前,林御看清楚了那張牌是什麼。
那是一張“梅花4”。
“這下同花順是沒有了,不過好像可能是有順子啊。”
蕨調侃著笑道。
“我們又不是在玩德州。”
藻無奈地說道。
因為他已經拿完了全部的五張牌,雖然明牌依然沒有爆掉,但藻還是不能再拿牌了。
林御也已經徹底確認了一點,藻和蕨一定在作弊。
畢竟藻的拿牌策略實在是太奇怪了——這裡的奇怪並不是指的他拿滿了五張牌的行為。
從結局來看,如果藻的底牌是A、2、3,是完全可以解釋的。
但是正如林御之前產生的疑惑……
如果真的是那樣,為什麼他在第二次拿牌的時候反而猶豫了?
這不合理。
可是如果做這麼一種假設:基於底牌互換環節的存在,那麼假設藻的遲疑當時是在思考和糾結自己要不要交換底牌呢?
如果,他知道其他人手中的底牌、或者是當時正在交流呢?
所以在藻當時的糾結不是在計算自己目前的手牌繼續拿牌的收益,而是在抉擇到底要不要交換底牌。
“所以,他們有著互通底牌的手段,蕨和藻兩人……不,甚至是蕨、藻、苔三人,可能彼此之間底牌都是互通的。”
“他們有著某種約定俗成的暗號用作交流……說來也是,畢竟三個人裡有『騙子』。”
林御的腦子快速思考著。
三人在作弊,這對他來說,是好事也是壞事。
從好的一方面來看,只要他也融入到三人的作弊中、破解他們的作弊手段達成四人作弊,以廿作為『偵探』的觀察力,應該也會很快意識到他們在作弊。
到時候等到廿發現自己和其餘三人在同頻作弊的時候,很自然地就會進一步坐實自己和他們是同類的事實。
但從壞的方面來看,達成這件事的難度不小。
林御必須要在廿之前看穿作弊的方法,最好是這一輪結束前就能知曉他們互相通牌的秘密——而且還得不動聲色地達成這一點。
他不能詢問、試探,必須表現得好像自己本來就知道這個方法一樣。
“首先,這肯定不是他們慣用的手段,畢竟他們都是同一個人的不同人格,像是這樣在夢境裡分開、需要打暗號交流的情況恐怕這是頭一次。”
“所以,這應該是蕨這個『騙子』和其他同夥或者臨時的共犯在佈置騙局的時候用的方法,只不過其餘兩個人格也都知道這一套方法、所以現在可以拿出來直接用。”
“想要符合這個條件,這個方法必須是泛用的、隱蔽的、有規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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