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世,咫尺天涯》第262章 擅作主張(1)

作者:一個不成才·8個月前

第262章 擅作主張

“事實並不是你想象的那個樣子,這輛 R8 的確不是我的,而是我女朋友的座駕。實際上,到目前為止,我甚至連一輛真正屬於自己的車子都未曾擁有過呢。”我老老實實地向她坦白道。

“因此,如果您想要出去兜兜風、感受一下風吹拂面龐的愜意,那我還是能夠帶著您繞上那麼一小圈兒的。當然啦,如果您另有安排或者有明確的目的地需要前往,不妨直接告訴我,我會將您送到指定地點後便離開,以免耽擱您寶貴的時間和正事。”我態度誠懇地繼續說道。

然而此時,她卻眨巴著那雙水靈靈的大眼睛,表情異常嚴肅地緊盯著我,嘴裡還嘟囔著:“喂!大叔,您能不能稍稍抬眼瞧我一下啊?雖說我算不上傾國傾城吧,但好歹也算面容姣好啊。您就算對我毫無興趣,也犯不著如此隨意地編造出這樣一個藉口來推脫我吧!”

聽到她這番話語,我無奈地搖了搖頭,心想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於是我耐著性子回應道:“我可沒心思跟您在這裡胡攪蠻纏,我說的句句都是實情......那麼請問您到底要去何處呢?我這就送您過去。”

誰曾料到,我的話音尚未完全落下,只見她竟然旁若無人地在一旁迅速脫掉了自己腳上的鞋子,緊接著便毫不顧忌地將那雙附著著黑絲的腳丫子搭在了我的大腿之上。

“臥槽尼瑪!趕緊把您的臭腳給我挪開!”她這突如其來的舉動著實把我嚇得不輕,我生怕被旁人瞧見這尷尬的一幕,手忙腳亂地按下按鈕收起了敞篷。

她被我狠狠地責罵後,不僅絲毫沒有要收回腳的意思,反而愈發肆無忌憚地朝著我這邊又靠近了幾分,那姿態彷彿就要直接坐到我的大腿上來一般。

我心裡暗自思忖著,這女人可真是油鹽不進、完全聽不進去人話啊!於是,當車子行駛到路邊時,我毫不猶豫地停下,緊接著便伸手一把將她使勁兒地拖拽下了車。

在整個過程當中,她拼命地掙扎反抗著,嘴裡還不停地大聲呼喊叫嚷起來。儘管她這般鬧騰成功引起了周圍不少路人好奇的目光,但我壓根兒不在乎這些,此刻我唯一所想的就是趕緊甩開這個麻煩精。

好不容易把她從車上硬拉下來之後,沒想到她居然還發起脾氣來了。就在我準備重新上車並迅速駕車離開之際,突然聽到一陣“砰”的響聲傳來——好像是什麼東西重重地砸在了車身之上。

我連忙下車去檢視情況,結果一眼就看到車尾處多了一道明顯的劃痕,而在旁邊的地面上,則躺著一隻孤零零的高跟鞋。不用猜都能知道,這肯定是剛剛那個女人乾的好事!

我回過頭,冷冷地望向她,只見她臉上竟然還掛著一抹似有若無的笑容。見此情形,我嘴角微微上揚,同樣回敬給她一個淡淡的微笑。接著,我做出一副友善的樣子向她招招手,並示意讓她回到車裡來。

待她毫無防備地坐進車內之後,我瞅準時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快速下了車,並且順手將車門緊緊鎖住。隨後,我掏出手機,毫不猶豫地撥通了報警電話。沒想到,電話那頭的接線員回應速度極快,語氣親切且專業,讓我生氣的情緒稍稍得到了緩解。

沒過多久,一輛警車呼嘯而來。然而令我有些意外的是,最先到達現場的只有一名警察叔叔。不過轉念一想,或許他們也是考慮到不能隨意浪費寶貴的警力資源吧,畢竟像這樣的小刮擦事件,相對來說並不是特別緊急和重大。

這位警察叔叔迅速來到我的車前,仔細觀察著車上的劃痕。看著那一道道深深淺淺、長短不一的痕跡,他的表情逐漸變得嚴肅起來。也許是意識到這件事比最初想象得要嚴重一些,他透過對講機向警局請求支援,並很快又有幾位警察趕到了現場。

在詳細詢問過我關於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之後,警察叔叔們展現出了高度的職業素養和信任。儘管還沒有來得及檢視周邊的監控錄影,但他們僅僅憑藉我的陳述,便果斷決定將那位涉嫌造成車輛損壞的女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接受調查。

我也開著自己的車緊緊跟隨其後,希望能夠儘快得知整個事情的處理結果。抵達派出所後,由於實在不想再與那名女子產生任何交集,我選擇留在停放在院子裡的車上耐心等待。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大約半小時之後,突然有人輕輕敲響了我的車窗玻璃。我滿心期待地轉過頭去,原以為會聽到好訊息,比如案件已經順利解決或者對方願意承擔賠償責任之類的。但令我失望的是,前來告知情況的那位民警只是搖了搖頭,然後一臉無奈地對我說:“那位女士表示她目前沒有經濟能力來賠償您的損失……”

“那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說她知道不進行賠償,那麼就會看她對你造成的損失,就是你修車的費用,要是需要5000元人民幣及以上,就可以立為故意損害財務罪,將面臨3-7年有期徒刑。如果沒有定為故意損害財務罪,即便她無力償還,法院仍會判決賠償金額,可能面臨財產保全、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者是工資賬戶強制扣劃的處罰。”

“如果她願意賠償,只是現在真的沒有能力賠償,那麼她在與你協商之後可以簽訂分期賠償協議,即使每月只能償還少量金額。”

“又或者她的條件真的很困難,那麼可能可以向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來進行賠償。”

警察叔叔跟我說了這麼一大堆,我感覺她是一定可以定罪為故意損害財物了,如果我不與她進行和解的話,她是一定會進去的,但是我覺得她還是比較可憐的,年紀輕輕的就幹這種勾當,家裡面一定是出了什麼事情,所以我就沒有為難她,也沒有徵求故安的意見就擅作主張的直接和她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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