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469章 或許這就是愛吧!(1)

作者:牛熊隨心·8個月前

彷彿聚光燈一般,所有人的目光瞬間集中在了王律師的身上。

他從容不迫地站起身,整理了一下那身剪裁得體的西裝,甚至還有閒心推了推鼻樑上的金絲眼鏡。

“審判長,審判員。”

他先是向審判席微微鞠躬,然後才不緊不慢地開口。

“對於剛才法庭出示的,由司法鑑定中心恢復的全部電子證據,我方,對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均無異議。”

【我靠?這就認了?不掙扎一下了?】

【前面的別急,大的要來了!這叫以退為進,暴風雨前的寧靜!】

果然,王律師話鋒一轉。

“但是,證據是證據,事實是事實。一份真實的證據,在不同的解讀下,會呈現出截然不同的事實。”

聽到這句話,張偉的唇角幾不可見地向上揚了揚。

來了。

這套偷換概念、混淆視聽的把戲,終於還是登場了。

這是所有訟棍的必修課,也是他們被逼入絕境時,最後的遮羞布。

王律師說得其實沒錯。

證據,是冰冷的、客觀存在的物件或記錄。

但所謂的“事實”,尤其是在法庭上被採信的“法律事實”卻是一個需要人來講述的“故事”。

而誰,能把這個故事講得最動聽,最讓人信服,誰就掌握了最終的判決權。

這,才是法庭辯論階段的真正意義:爭奪“事實”的解釋權!

王律師此刻要做的,就是把“魏天指使孫陽殺人”這個故事,重新包裝,講述成一個“孫陽因愛生恨,激情殺人,魏天交友不慎,被動捲入”的新故事。

一個很經典的辯護策略。

只可惜……

張偉抬起眼,目光平靜地迎向正準備開始長篇大論的王律師。

王律師精心準備的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在他們設定好的劇本里。

而一個演員,又怎麼可能跳出導演為他設定好的舞臺呢?

張偉的眼神里,甚至帶上了一絲若有若無的憐憫。

王律師繼續滔滔不絕地說道:“首先,關於我當事人魏天。我承認,他是一個被家庭寵壞的、行事張揚的年輕人。他有錯,他犯了法,但他的罪,絕不是簡單的故意殺人!”

他頓了頓,將視線投向了旁聽席上那些悲痛欲絕的家屬,臉上甚至擠出了一絲悲憫。

“天台上的那句‘斬草除根’,不過是年輕人在極度憤怒和衝動下的口不擇言!是一種情緒的宣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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