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76章 我把我賺的錢給我老婆不違法吧?!(1)

作者:牛熊隨心·8個月前

【帥到沒朋友】:來了來了!年度抓馬大戲正式開演!前排瓜子花生礦泉水!

【今晚打老虎】:我靠!這特麼比八點檔狗血劇還刺激!帽子叔叔什麼時候到場啊?急死我了!

【我家哥哥宇宙第一帥】:所以,現在是大型夫妻混合雙打現場嗎?

【吃瓜群眾路過】:我就在門口聽個響,絕對不進去!真的!我就看看熱鬧!

【我是凹凸曼】:樓上的,格局小了!這種場面,必須沉浸式體驗啊!主播,能開個共享螢幕不?

【小黑子休走】:我比較好奇,這算是“捉姦在床”還是“千里送人頭”?

【鍵盤俠在此】:所以,李某是該驚喜呢,還是該驚嚇呢?我替他糾結!

【村口情報局】:已報警!不是,我是說我已經準備好記錄這歷史性的一刻了!

【練習時長兩年半的個人法學生】:從法律上講,這……這情況有點複雜啊!我先查查相關法條!

張偉看著螢幕上群魔亂舞的彈幕,呵呵一笑,帶著幾分不懷好意的促狹。

他慢悠悠地說道:“各位水友啊,如果實在對這種‘偶遇’感興趣的話,也不是沒有辦法。”

“比如說,可以和自己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來一點小情趣嘛!”

“當然,如果實在是沒有女朋友,也沒有男朋友……”

張偉故意拉長了聲音,眼神飄忽地四處掃蕩。

“咱們的春風牌保溫杯,或許,未嘗不可一戰嘛!”

此言一齣,本就洶湧的彈幕,更是如同決堤的洪水!

【帥到沒朋友】:臥槽!主播!你又開始了!我懷疑你在開車,並且證據確鑿!

【今晚打老虎】:春風牌保溫杯:我承受了這個年紀不該承受的壓力!

【我家哥哥宇宙第一帥】:我悟了!原來保溫杯的正確用法是這樣的嗎?(狗頭保命)

【吃瓜群眾路過】:主播,春風給了你多少廣告費?我麻美給雙倍!

【我是凹凸曼】:完了完了,我以後再也無法直視我的保溫杯了!它不乾淨了!

【小黑子休走】:所以,主播的意思是,萬物皆可……咳咳,保溫杯牛逼!

【鍵盤俠在此】:我這就去下單春風牌保溫杯!不為別的,就為了感受一下主播同款的“戰鬥力”!

【村口情報局】:今天的直播金句:春風牌保溫杯,未嘗不可一戰!已截圖!

【練習時長兩年半的個人法學生】:張律師,您這普法內容……是不是有點太超前了?我怕我把握不住啊!

張偉得意地揚了揚眉,完全無視了那片已經徹底歪樓,開始討論保溫杯各種“妙用”的瘋狂彈幕。

他清了清嗓子,將故事拉回正軌:

“咱們接著說李某和他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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