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383章 一直都是這麼做的,就能代表它是合法的嗎?(2)

作者:牛熊隨心·8個月前

張偉的手,指向那枚鮮紅的印章。

“審判長,各位市民朋友,問題,就在這裡。”

“我國《立法法》明確規定,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國家大法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規。”

他的聲音不疾不徐。

“退一步講,就算人大授權,那也只可能授權給一級地方人民政府,也就是我們的江城市人民政府,來制定行政規章。”

“請問,城管局,是人大,還是市政府?”

張偉猛地一回頭,目光如電,直刺劉斌。

“你們只是一個行政執法部門!你們是法律的執行者,而不是制定者!你們有什麼權力,給自己頒佈一部‘法律’,然後拿著這部自己寫的‘法律’,去處罰市民?”

“這不叫執法,這叫又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話音落下的瞬間,整個法庭,鴉雀無聲。

李衛軍的臉,瞬間漲成了豬肝色,他被這番話噎得半天說不出一句。

旁邊的法務劉斌,額頭上也滲出了一層冷汗,他強自鎮定地站起來。

“審判長,原告律師這是在偷換概念,上綱上線!我局制定的這份《條例》,是根據上級部門的指導精神,為了應對城市管理中的實際問題而推出的規範性檔案!其目的是為了維護市容市貌,打擊亂停亂放,有其現實的積極意義!”

“我們這麼多年,一直都是依據這份條例進行管理的!”李衛軍終於找到了反駁的突破口,他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猛地站起身,大聲吼道。

“這麼多年都是這麼幹的!全市的城管中隊都是這麼幹的!難道都有問題嗎?!”

他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裡迴盪。

張偉笑了。

他轉過身,靜靜地看著情緒激動的李衛軍。

“李隊長,我需要提醒你一點。這裡是法庭,不是比誰嗓門大的菜市場。更不是一個可以憑‘慣例’說話的地方。”

他的語氣陡然轉冷。

“‘一直都是這麼做的’,就能代表它是合法的嗎?”

“那我還想問問,秦朝的法律還規定要車同軌、書同文呢,我們現在要不要遵守?大清律例還存在了幾百年呢,是不是現在也可以拿出來用?”

“時代在進步,法律在完善!用‘一直如此’來作為違法行為的擋箭牌,李隊長,你不覺得可笑嗎?”

“你!”李衛軍被懟得啞口無言,一張黑臉憋得發紫,胸口劇烈起伏。

“審判長!”劉斌趕緊再次站出來救場,他推了推眼鏡,試圖將話題拉回自己的專業領域,“原告律師的類比非常不恰當!”

“我方承認,在檔案的規範性上,或許存在一些瑕疵。但這更多的是歷史遺留問題,其立法本意是好的。原告律師揪著一個公章問題不放,未免有些吹毛求疵,脫離了解決實際問題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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