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律師,14億人奉我為法神!》第891章 罰款七萬六(1)

作者:牛熊隨心·1個月前

張凱癱坐在椅子上,雙眼無神地望著天花板,內心全是媽賣批!

張偉安慰道:“你這年紀怎麼能睡得著覺?工作最重要,人生的差距就是在工作的前幾年拉開的!”

“對了,拿到申請後,你直接去鑑定中心盯著。無論如何,要在三天內拿到初步鑑定結果。”

“好。”張凱有氣無力地應付道:“老師,那您明天干嘛去?”

“抽時間去一趟衛生局。”張偉提著袋子站起身。

張凱一聽,立刻自告奮勇。

“老師,去衛生局遞交投訴材料這種跑腿的事,交給我這個學生就好了!”

跑外勤指定比在律所強!

張偉看了張凱一眼,搖了搖頭。

“算了,衛生局還是我親自去吧。你走好屍檢流程就行。”

張凱有些不解,撓了撓頭。

“老師,不就是個行政投訴嗎?我好歹也是過了法考的人,程式我都熟。填表、遞材料、拿回執,一整套流程我閉著眼睛都能走完。幹嘛非得您親自跑一趟?”

張偉沒有立刻回答。他走到收銀臺結了賬,推開烤肉店的玻璃門。

夜晚的冷風迎面吹來,夾雜著街道上的喧囂。

兩人並肩走在人行道上。

“張凱,你記住。”張偉的聲音在夜風中顯得格外清晰,“法律條文是死的,但執行法律的人是活的。你以為去衛生局,只是走個過場?”

張凱一臉茫然。

“這可不是跑腿。”張偉停下腳步,轉頭看著張凱,眼神深邃,“去衛生局走行政處罰流程,裡面的水深得很。那些坐在辦公室裡戴著官帽子的辦事員,哪一個不是人精?他們最擅長的就是看人下菜碟。”

“你一個連執業證都沒拿到的實習律師過去,人家連正眼都不會看你。材料一收,告訴你回家等訊息。先不說能不能立上案,就算勉強立案了,按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受理期就要十五天,然後調查期再給你拖上六十天。”

“按照規章,他們有十五個工作日的時間決定是否受理。你猜他們會第幾天給你答覆?我告訴你,大機率是第十四天,甚至第十五天的下班前。光是‘等受理’這一個環節,半個月就沒了。”

他頓了頓,看著張凱若有所思的臉,繼續說道:

“受理之後,還有六十個工作日的調查辦結期。張凱,我問你,如果你是那個辦事員,拿著固定的工資,規章制度又給了你足足六十天的寬裕時間。你是會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命官司,加班加點,把自己累個半死,爭取一週內辦結?還是會把這份案卷壓在最底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每天推進一點點,掐著第五十九天或者第六十天的點交差?”

張凱的臉色微微一白,他沒有回答,但答案已經寫在了臉上。

“這就是人性。”

“所以我必須親自去。”

“我是張偉,我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有著非常龐大的社會影響力,你去是一個普通投訴,我去那就是重點案件!”

張偉拍了拍張凱的肩膀。

“今晚安心加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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