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烏雲回頭嗚嗚兩聲,叼著竹鼠放到煮魚湯的火堆旁,雙眼直勾勾看著明薇。
明薇看看火堆,再看看火堆旁的竹鼠,腦中靈光一閃:“烏雲,你是想讓我烤竹鼠給你吃?”
烏雲輕輕掃尾,頭親暱地蹭了蹭明薇的腿。
猜中了,小傢伙想吃烤肉啦!
李菊娘目露驚訝:“烏雲能自己找食了?它才這麼點大就能自己捕獵了?”
“烏雲還沒有半歲吧?”姜明川也湊上來,拿著樹枝戳了戳那隻竹鼠,竹鼠還未死透,腿動了動又停下。
明薇也不知道烏雲到底多大,只能根據時間來推測:“烏雲到咱家的時候還不到三個月,它現在應該就是半歲左右。”
“半歲自己就能抓獵物,咱家烏雲真厲害。”李菊娘眼神慈愛地看向烏雲,明薇甚至從她眼裡看到了欣慰。
林晚秋剛燉好魚湯,她撤掉柴火幫烏雲說話:“以前也沒養過狼,不知道狼多大可以捕獵,烏雲都抓回來了,咱就給它烤吧。”
“孩子能自己找吃的不是好事嗎?明川,你跟我一塊去收拾,給烏雲烤肉吃。”
姜明川爽快應下:“我一個人去,你就別去了。”
他手長腿長,提著地上那一團朝水邊走去,動作快得明薇來不及說話。
明薇失笑,得了,她啥也別說了,一家人就寵著吧。
她大嫂說得也對,烏雲自己能自食其力是好事,別的想那麼多幹啥。
不過,今日的事倒是給明薇提了個醒。
烏雲到底是狼,天生的獵手,它越長越大,應該給它做些掩飾,否則跟著他們下山被人認出來就不好了。
懷璧其罪,若是知道烏雲是狼,便是他們把烏雲教得再乖,也架不住有人會故意潑髒水。
思及此處,明薇蹲下來仔細端詳起烏雲,看看能在哪裡做些改變。
狼跟狗其實有非常近的血緣關係,有些狗的外形與狼十分相似,不仔細分辨不容易看出來,烏雲的皮毛顏色就和某些狗的顏色差不多。
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區別在於眼神跟尾巴以及叫聲,狗由人類馴養,而狼生活在野外,狼的眼神充滿野性和攻擊性,狗則溫潤許多。
這點烏雲看著還好,它自小跟在姜家人身邊,也算是親近人類,無事不會對人發動攻擊。
至於尾巴方面......明薇瞧了瞧慢搖尾巴的烏雲,內心鬆了口氣,好像也不用太擔心。
烏雲每次搖尾巴姜家人都會誇它,以至於它打小養成了動不動便搖尾巴的習慣,跟狗崽沒啥區別。
瞧來瞧去明薇暫時也沒瞧出要給狼崽改哪裡,乾脆一直逗著它搖尾巴,一般人看見搖尾的動作便會認為是狗。
至於聲音方面,暫時不用擔心,烏雲還沒有狼嚎的習慣,趁這段時間自己可以多教教它,不讓它瞎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