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路上老弱殘,我帶全村建桃源》第673章 瞧着時辰差不多了(1)

作者:一耳清風·1個月前

第673章

瞧著時辰差不多了,縣衙大門緩緩開啟。

明薇身著官服,身姿挺拔,面色平淡無波,穩步走出大門。

喧鬧的人群和看熱鬧的老百姓頭一次見到新縣令,看清人後皆是一愣。

這麼個細皮嫩肉的小姑娘居然是沙坨縣的新縣令,不少人心裡同時冒出一句話,朝廷到底怎麼想的,讓個小姑娘來趟渾水,怕是讓人來送死的還差不多。

可惜了,瞧著年紀還小呢。

擔心新縣令沒有好下場的只有少數心軟的老百姓,那些箇舊差役的家人個個都在暗中發笑,篤定明薇的小身板贏不了嚴縣丞。

按之前商量好的,明薇一現身,大大小小的哭聲瞬時拔高數倍,更有好幾人直接癱坐在地上,捶地喊著活不下去了,朝廷命官要逼死人。

本以為明薇見此必然慌亂妥協,誰知她目光掃過全場,沒有半分動容:“鬧夠了?”

自帶威嚴的三個字穿透紛亂人聲,清晰有力傳入在場每個人的耳朵裡,震得人心驚。

第一排的邋遢男人恨聲道:“大人說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們只為自己討公道,不是在胡鬧。”

“對,我們是來討公道的,今日不給我們個說法,我們就不走了。”

“我兒子在縣衙做了八年,落下一身傷,下雨天走路都疼,這些年衙門啥補償也沒有,現在連差事也要搶走,往後我們一家可怎麼活啊。”

老婦人說著,伸手拍了拍她身邊賊眉鼠眼的漢子,看清漢子的臉,不少人後槽牙發緊。

呸!

這混蛋天天欺負那些擺攤的婦人姑娘,藉機要錢佔便宜,他沒了差事是大好事。

舊差役一夥人多,前面人喊完,後面又有人接上。

“斷人活路猶如殺人父母,大人這是無故將我們革職,這不是要我們的全家的命嗎?反正也要死,今日我們就是死也要爭口氣。”

“就是,派個女子來當縣令,當這是過家家呢,論資歷和能力,縣丞大人才該是咱們縣的新縣令,大傢伙說是不是?”

這些話並不是大家提前商量的,是老漢自作主張,他眼尖,來的時候看見了嚴家的馬車,故意喊給嚴縣丞聽的。

其他人也沒覺得這話有什麼不對,他們跟著嚴縣丞這麼多年了,若是嚴縣丞能當縣令,對他們自然有好處,於是乎都跟著嚷起來。

“沒錯,咱們只認嚴大人,別的人咱們不認,我兒子的差事可是嚴大人認可的,小賤人從哪兒來回哪裡去,把縣令之位還給嚴大人。”

“還給嚴大人,嚴大人才是我們的父母官!!”

............

嚴縣丞是個什麼貨色,住在縣裡的人大多數都知道,當個縣丞就勾結施家隨意欺壓人,真讓他當了縣令那還得了。

因此嚷著讓嚴縣丞當縣令的只有那些箇舊衙役和他們的家人,其他的老百姓沒一個點頭的。

打頭嚷起來的老漢自以為嚇住了明薇,拍拍身上的灰站起來:“小姑娘,看你年紀不大,我們也不想為難你,識相的今天就讓我兒子和他的兄弟們回衙門幹活,再把位置讓給嚴大人,否則我們可沒那麼好打發。”

“放肆!我乃陛下任命,豈容你們輕視威脅。來人啊,把這些個藐視皇命,心中無君,目中無法的東西抓起來就地處罰。”明薇立於高處,帽子一頂頂往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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