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綜:我在韓劇做有錢人》第604章 過渡篇24(1)

作者:還得想個筆名·1個月前

百新國的首都漢水城,有一條江穿城而過。江南岸是鱗次櫛比的高樓,玻璃幕牆在陽光下反射著冷白色的光,這裡是新貴們扎堆的地方——科技新貴、金融新貴,靠著自己打拼上來的那一批人,喜歡住在南岸,因為這裡代表著“新”,代表著跟過去劃清界限。江北岸則是另一番景象,低矮的院落、老式的洋樓,住在那裡的被楊程月稱為“老混蛋”——靠著早年那些軍閥扶持起來的老錢家族,盤根錯節,根基深厚,但吃相難看。

楊錦天的公寓在南岸,買的時候就看中了這裡的視野。整棟樓不算最高,但位置好,恰好卡在江灣的弧頂,從陽臺上看出去,漢水城的全景像一幅展開的畫卷。他當初買下這一層就是打算做客房用的,有客人來就安排住在這裡,不用擠在自己那一層。李德宗和萊昂諾住了幾天,每天早上醒來拉開窗簾,就是江面上薄霧籠罩的北岸古建築群,灰瓦白牆,飛簷翹角,在晨光裡像一幅水墨畫。

這天早上楊錦天沒課,難得清閒。他讓人在天台上擺好了茶具,自己泡了一壺茶。他喝茶的習慣跟老一輩不一樣,不喜歡太苦的,茶葉只放一點點,衝出來的茶湯是淡淡的琥珀色,入口清甜,回甘很輕。李德宗和萊昂諾的口味也差不多,三個人坐在一起喝茶,沒有人嫌棄茶太淡。

天台上擺著三把藤椅,一張小方桌,桌上的茶壺冒著細細的白氣。早晨的風從江面上吹過來,帶著水汽和遠處早市的人聲,不冷不熱,剛好讓人覺得舒服。萊昂諾靠在藤椅上,手裡捧著茶杯,眼睛看著江對岸的北岸城區,表情有些恍惚。這幾天他經歷的事情太多了,從被楊錦方襲擊到楊程月出手相救,從楊錦成擔保到楊錦天的收留,每一件都像是被人推著往前走,來不及想清楚就已經過去了。現在坐在這裡,茶是溫的,風是輕的,周圍很安靜,他才終於有了一點喘息的餘地。

楊錦天端著茶杯,看了一眼萊昂諾的表情,大概猜到了他在想什麼。他喝了一口茶,放下杯子,用那種“這不算什麼事”的語氣開口了。

“其實那傢伙本來就是記仇的。我小的時候也就說了他一句‘金毛仔’,結果他記仇記到現在,每次見面都要給我臉色看。”

李德宗和萊昂諾同時轉過頭來看著他。兩個人的表情出奇地一致——白眼。那種“你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白眼。

楊錦天被這兩道目光同時擊中,愣了一下。“怎麼了?我說錯什麼了?”

李德宗把茶杯放下,看著他,三白眼裡的意思很明確——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他沒有把話說出來,但那眼神已經把意思傳達到了。萊昂諾更是直接,把臉轉回去看著江面,嘴角微微撇了一下,那是一種“懶得跟你解釋”的無奈。

楊錦天是土生土長的中原人。中原是什麼地方?文化中心,政治中心,異人界的中心。中原人見過的大場面、大人物、大風大浪,是百新國這種小地方的人幾輩子都見不到的。中原的異人圈子講究的是實力、門派、傳承,你實力夠強,你師父夠硬,你就能站穩腳跟。沒有人會因為你長得不一樣就多看你兩眼,因為中原本來就是五湖四海的人匯聚的地方,什麼樣的人都有,混血在那裡根本不算什麼。

但百新國不一樣。

李德宗的母親是平行世界的百新人。他雖然在中原長大,但身上流著一半百新國的血。在中原沒人會在意這個,可在百新國,本地人的排外情緒是刻在骨子裡的。他們對外來者有一種本能的排斥,對混血兒更是帶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敵意。不是那種明火執仗的打殺,而是無處不在的、細碎的、像沙子一樣磨人的歧視——看你的眼神不一樣,對你的態度不一樣,背後說你的閒話。你做得好了他們說你是靠外來的血統,做得差了他們說果然混血的就不行。

楊程月當年帶著一批中原人來百新國謀生的時候,就看透了這一點。他把這些中原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個獨立的社群,不跟本地人混居。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抱團排外,是因為不這樣做的後果太麻煩了。百新佬發起瘋來,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會做出什麼事。

楊程月五十歲那年,真有一群傢伙拿燃燒瓶攻擊他們社群。那個年代百新國的政局混亂,本地勢力對外來者的敵意到了頂點,有人覺得只要把這些中原人趕走,自己就能多分一杯羹。燃燒瓶從牆外面扔進來,砸在院子裡,碎玻璃和火焰濺了一地。楊程月那天晚上剛好在家,老爺子沒動刀沒動槍,赤手空拳就出去了。第二天,那幾個扔燃燒瓶的人躺在醫院裡,骨頭斷了好幾根,臉上纏著繃帶,連他媽都認不出來是誰。楊程月下手有分寸,沒打死人,但每個人都記住了什麼叫疼。

沒過兩年,那一屆的大統領死了。死得挺慘的,不體面,不安靜,不是什麼壽終正寢。坊間有傳言說跟楊程月有關,但瞭解內情的人都知道,那一年正好石油漲價了,國際市場上油價飆得離譜,所有依賴石油進口的國家都遭了殃。偏偏百新國被針對得最厲害,好像全世界都在跟它作對。這事絕對跟楊程月沒關係,也跟楊程月那個被叫做“大戶”的朋友沒關係。真的沒關係。

萊昂諾就更不用說了。他所在的世界,人權這種東西還沒被髮明出來。維斯特洛大陸上,血統就是一切,出身就是原罪。他父親勞勃·拜拉席恩是國王,但他母親楊似雪是來自東方的女人,一個被流放的家族的後代。在王宮裡,在王座上,在貴族們的宴會上,永遠有人在背後竊竊私語——“那個雜種”。這個詞萊昂諾聽過無數次,從會走路開始就聽,聽到耳朵起繭,聽到從憤怒變成麻木,聽到從麻木變成一把藏在袖子裡的刀。

他第一次殺人,就是因為這個詞。

那時候他大概十二三歲,在王宮裡跟幾個貴族子弟起了衝突。對方比他大好幾歲,長得比他高半個頭,身邊還跟著兩個跟班。那小子說了句“你不過是個雜種”,然後用那種居高臨下的、等著看好戲的眼神看著他。萊昂諾沒有罵回去,沒有拔劍,直接衝上去,一拳一拳地打,把人按在地上,拳頭砸在臉上,砸在鼻樑上,砸在眼眶上,骨頭碎的聲音和慘叫聲混在一起。兩個跟班嚇得跑去找人了,等衛兵趕到的時候,那小子已經面目全非,滿臉是血,牙齒掉了好幾顆,一隻眼睛腫得睜不開。萊昂諾被人拉開的時候,拳頭還在滴血,他喘著粗氣,眼睛通紅,臉上的表情不像一個孩子,像一頭被逼到絕路的野獸。

後來有人把這件事告訴了勞勃。那個整天喝酒打獵的老國王聽完之後,沉默了很久,然後笑了一聲,說了一句話。那句話後來傳到了萊昂諾耳朵裡,他記了一輩子。

“這就是我的種。”

不像他的人很多——不愛喝酒,不愛打獵,不愛在女人堆裡打滾。但發起瘋來,那股不管不顧的勁頭,跟勞勃·拜拉席恩年輕時候一模一樣。

所以楊錦天那句“他就是記仇”在李德宗和萊昂諾聽來,確實是有點欠打了。不是楊錦天說錯了什麼,是他太輕飄飄了。他不知道混血的人從小到大要面對什麼,不知道“金毛仔”這三個字在楊錦方耳朵裡跟“雜種”有什麼區別,不知道被燃燒瓶攻擊的夜晚和拳頭砸碎鼻樑骨的那一刻,背後是多少年的積攢和隱忍。楊錦天沒有惡意,他只是不懂。但不懂的時候說出來的話,比有惡意的時候更讓人想翻白眼。

萊昂諾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了。他把手伸進口袋裡,摸出一個小布袋,深灰色的粗布,袋口用皮繩扎著,鼓鼓囊囊的,不大,剛好能握在手心裡。他把布袋放在桌上,推到楊錦天面前。

“給你的。上次任務帶回來的,不知道你有沒有用。”

楊錦天看了他一眼,放下茶杯,解開皮繩,把布袋裡的東西倒在手心裡。是幾塊石頭,不大,最大的也不過拇指蓋大小,顏色灰撲撲的,表面粗糙,像是河灘上隨便撿的鵝卵石。但楊錦天的眼睛在接觸到這些石頭的一瞬間就亮了起來。

他把石頭舉到眼前,對著光看。陽光透過石頭的邊緣,在石面上映出一層極其淡薄的紅褐色光暈,不是反射,是石頭本身在發光。他把其中一塊湊近鼻子聞了聞,有一股淡淡的硫磺味,混著一種說不出的金屬氣息。他伸出食指,指尖凝聚了一絲炁,輕輕觸在石頭表面。

炁像是被什麼東西吸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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