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置董事會核心人物馮生表示,無懼任何惡意收購行為,目前已聯絡各大財團,隨時準備應對晨星控股的‘進犯’。”
本報亦獨家採訪了華置另一創始家族代表——東亞銀行執行總裁李生。據其透露,馮家率先背棄承諾,擅自推翻兩族先輩訂立的協議,強行排擠原合夥人。
李家所持的16.64%華置股權絕不會轉讓予馮家;至於是否會出售給晨星控股,李生並未明確回應!
《明報》作為香江精英階層的重要輿論陣地,也深度參與了此次華置事件的報道。
其頭版設計頗為耐人尋味:將秦迪、李黃瓜與馮家家主的照片以三角構圖置於頭條,並用箭頭標示三方之間的博弈關係。
“秦迪與李黃瓜系一致行動人?”——這正是標題所在。文章首先解釋了這一財經術語:
“依據港府頒佈的《收購與合併守則》,所謂‘一致行動人’,指的是基於正式或非正式協議及默契,暗中協作,透過任一方達成對某上市公司控制權獲取的行為。”
全球各大證券交易所對於上市公司收購案,皆嚴防此類“一致行動人”操作。證監會處理相關糾紛時,往往不拘泥於書面證據,只要認定存在事實上的協同行動,便會直接否決收購合法性!
一致行動通常極為隱秘——多方共同鎖定目標公司,為求出其不意奪取控股權,會指定一人作為公開收購主體,正面挑戰目標企業;其餘合作者則在幕後悄然吸籌。待控股地位穩固後,突然聯合發難,此時目標公司已無力迴天。
正因其破壞力巨大,全球各地監管機構對此類行為的規管極其嚴厲:只看實質,不論形式。
《明報》推測秦迪與李黃瓜構成一致行動人,並非空穴來風。文中分析指出:
“元旦期間,媒體曾披露李黃瓜旗下的長江實業有意全面收購華置。倘若在此過程中,李黃瓜選擇退出並將手中股份轉售秦迪,馮家必將陷入絕境,秦迪便可輕易實現對華置的掌控!”
那麼,李黃瓜此舉動機何在?或許他的真正目標,是市值遠超華置的中華煤氣。據悉,他已從祁德尊家族購得8.78%的中煤股權。
更有訊息稱,他正秘密接觸中煤第二大股東希慎集團,若成功拿下對方持有的14.31%,再從第四大股東手中取得4.36%,其持股比例將超越第一大股東李兆吉。
因此,華置與中煤這兩場戰役,極可能是秦迪與李黃瓜聯手策劃的一場震動香江資本市場的戰略佈局!
此次爆料,《明報》可謂掀起波瀾,查墉此次舉動可謂膽識過人。
須知此類資訊猶如捅破馬蜂窩,稍有差池,便可能令《明報》自身陷入被狙擊的險境。
可金墉仍批准刊發,一個文人何以涉足如此高危博弈?
原因其實簡單——這篇社評實為李黃瓜親自執筆,託付金墉代為釋出。
至於李黃瓜為何甘冒風險主動曝光?自然事出有因。
自香江財團成立以來,他與長江實業始終未能躋身其中,此事早已令他夜不能寐。
《明報》雖收人之託,卻也不敢牽連太深,於文末以加粗字型特別註明:
“觀點源自交易所金融業權威專家某某某,與本報立場無關!”
此篇報道釋出之際,秦迪始終保持沉默。
然而晨星系反應迅速,當日上午八時即召開新聞釋出會,並透過環球衛視全程直播。
梁安邦出任發言人,嚴詞駁斥《明報》不負責任的失實言論:
“本集團及其所有子公司,從未與李黃瓜先生進行任何形式的私下、官方、正式或非正式合作與交易。”
“……《明報》毫無根據的揣測已對我方聲譽造成嚴重損害,我們已正式發出律師函,要求《明報》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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