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片:78年,我先賺它一億!》第774章 荒野試手(2)

作者:一等錦鯉66·4個月前

說白了,在米國想端起槍打一頭麋鹿?先得攥著一張對應鹿種的獵票。

沒這張紙?哪怕你在自家後山林子里扣扳機,也立馬算違法。

就算土地是你名下的,照樣踩線。

而且各州規矩千差萬別,但底線一致:想當獵人,必須啃下全套狩獵安全課。

加州要上滿10小時,紐約則卡在12小時。

課程不光教你怎麼握穩槍、瞄準靶,還手把手教你在密林裡辨方向、遇險時怎麼活下來;更要講清獵人的良心和底線——什麼該打、什麼絕不能碰,法律紅線劃在哪,道德尺子量多寬。

結業拿證那天,才算真正跨進獵人門檻;憑這張證,才能去州政府換狩獵許可證(也就是俗稱的獵票)。

證書終身有效,可許可證得年年續——交錢、填表、再領新證。如今加州一張才二十幾美元。

德州更實惠,十六塊五。

但光有許可證還不夠。出發前,你還得額外掏錢向主管部門買“獵物標籤”(Tag)——不同動物配不同標籤,價格隨物種、身份浮動,貴的能飆到好幾百美元。

比如想在德州打一頭野牛?野牛標籤直接標價兩千美金。

為啥這麼狠?因為美洲野牛渾身是寶:肉質緊實香濃,本地人搶著吃;整張皮鞣製妥當,輕鬆賣過千元;就連牛頭,也常被做成標本掛客廳牆上,既顯氣魄,又鎮宅氣。

論獵票價格,野牛在全美基本穩坐頭把交椅。

另外,每年各州發放的標籤數量並不固定——全看當地漁獵署或野生動物管理局年初摸底的資料:野鹿多少頭、野豬幾群、熊蹤幾處……算清生態承載力,再定下本季允許獵殺的上限,這才放開搶購。

一旦打中獵物,標籤必須當場貼上,慢一秒都不作數。

有些動物尤其嚴格,像母鹿——太好打了,容易斷種,所以標籤限量發售,甚至得靠郵局寄申請信,搶到算你手快。德州舉例:普通狩獵證一年發近百萬張,但只包一頭公鹿、兩隻火雞和若干小獸;想打母鹿?得另掏錢買專屬標籤,且僅限指定區域。

至於熊票,德州本地獵人只要十六塊七,外州人翻倍到三十六塊七;要是用弓箭,還得加買一張“弓獵特許票”。

總之,門道多如毛細血管,稍不留神就踩雷。

也正因如此,“律師”成了米國最受捧的職業之一。

不是吹的——它既是業內公認的金領標杆,也是近年薪資漲得最猛、崗位搶得最兇的新銳行當。

自建國起,幹這行就是妥妥的上等人。

論學歷門檻、執業要求,比當醫生還苛刻幾分。

若說金字塔尖那撮人是星辰,律師便是緊挨著星光的那一圈人。

而它之所以如此“高貴”,一大原因,正是米國這套讓人頭皮發麻的地方法律體系——複雜、瑣碎、彼此打架,能把全世界九成律師繞暈。

直白點說:除了聯邦憲法這條主幹道,

米國五十多個州,幾乎州州立規、法法不同。

比如在加州,持槍不僅處處受限,連能合法持有的槍型都少得可憐。

可到了德州,連部分全自動武器,也能光明正大登記持有。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