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安需要現錢,大批次的現錢。
所以,不管簽約幾年,要求先付款,這是他的基本訴求!
只要設定好違約金,其實不管安踏還是李寧都願意支付這筆錢。
畢竟他們現在是在競爭李平安的代言權……這點小小的要求,根本不可能是什麼阻礙。
但李平安又清楚只要有錢,他的實力就能突飛猛進,會表現越來越好。
在這種情況下,籤長約他肯定就會吃虧了。
所以李平安告訴皮歇爾,希望皮歇爾在合同上附帶一些條款,類似球隊獎金條款的這種,進多少球,拿多少冠軍,最佳射手,助攻王等等各種亂七八糟的個人或者集體榮譽,都要有相應的獎勵條款。
這樣就能避免以現在的影響力簽下長約,而後續表現越來越好從而吃虧的一些情況出現。
李平安相信不管哪一家都不會拒絕這樣的條款。
因為只要能觸發這些條款,就代表著李平安更火了。
他們自然而然的也能夠從李平安的大火中吃到更多的紅利,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事情。
當然了,這只是個思路,具體怎麼去談還是有很多門道的。
這方面李平安就鞭長莫及了,只能交給皮歇爾去操作。
皮歇爾雖然不理解為什麼李平安只看錢而不考慮其它。
但他卻還是很樂意按照李平安的吩咐去做的。
因為,李平安拿到的代言費越高,他抽成也才越多啊。
更別說各家競爭之下,答應給他的一些好處費了……經紀人有的時候也不全都是靠抽成活著,一些簽約背後經紀人額外拿到的錢,往往才是大頭!
皮歇爾的訊息,讓李平安振奮,也期待最後的結果到底怎麼樣。
不過……
在稍稍瞭解了一下安踏和李寧曾經簽下的最貴代言人後,李平安就有點不太爽了。
李寧簽約NBA球星韋德,每年過千萬美元!這就是六七千萬人民幣啊。
安踏那邊簽約NBA球星克萊·湯普森,每年也接近千萬美元!
阿迪達斯、耐克等運動品牌簽約的過千萬美元的代言明星更多……
所以,李平安興奮的情緒慢慢降低了下來。
跟那些頂級球員相比,他現在的吸金能力還差的太遠了。
他還需要更努力才行啊!
所以李平安平復心情後,就積極投入到備戰當中。
很快,時間來到了4月27號!
。踢開時準將即就賽比的城曼跟馬皇,分五十四點兩晨凌間時京北
!仗陣大了出搞往既如一邊那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