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囊後媽重生,一心只想離婚!》第120章 叫那老東西一輩子別回來(2)

作者:斷江的氣海穴·8個月前

若她的眼再抬高一點,一定能看到二樓防護欄後方的人。

“舅舅,她還會再來嗎?”

張知叢覺得會,除非王大爺不再來。

少了一人出攤,多出來的肉,只能由趙國安和程謙去賣,兩人一合計,決定去碼頭,雖然過去要一個多小時,但這會去市場也來不及,只有去那邊。

等高屠夫送來肉,除王大爺盯著爐子發呆,其他人皆忙碌起來,連趙國全也心不甘情不願提著水壺,來到水廠。

今日他要打掃三號巷的廁所。

剛走到拐角,就瞧到一位熟人。

他屁顛屁顛跑過去,笑得露出兩顆門牙:“張阿姨,你也來打掃廁所呀?你...你跟我一樣犯了錯?你犯了什麼錯呀....”

張蘭:“...”

憑什麼張翠花只罰一個月,而她卻要掃三個月的廁所?還是三個月的全天???

太不公平了!

若張知叢聽到她的心聲,一定會解釋,一個是內部丟人,一個是丟人丟到外頭,這處罰,很公平。

但張知叢不知道,他這會正在開導王大爺。

若真有那麼容易開導,這麼多年,父子、父與兒媳之間、甚至爺孫之間,也不會有這麼大的矛盾。

張知叢嘆了口氣,走出屋,由王大爺慢慢琢磨,但願他想的通,不然王慶豐年底評級,又是一個差評!

最後,王大爺在兩個孫子的哭泣下,留在張家,之前買的涼板,也從王震屋,搬到李家和那屋。

沒有三輪車,他們還有腿。

王大爺也沒再去化肥廠,而是跟著王震,揹著燉肉、羊肉湯和饅頭,坐公交車去碼頭賣。

這是趙國安、程謙兩人探索的結果,那邊的人愛吃燉肉,碗碗肉不好賣,最好帶熱湯過去,九點半坐車,十一點到,正好趕上碼頭吃飯的點,雖說賺的沒之前多,但一天一趟,也有6.7塊的收入。

而屬於王大爺的那份碗碗肉,被段老二和張知叢朋友的孩子白小天接手了。

段老二早盼著這一天,上次他睡過頭,導致他錯失了一輛三輪車,足足懊惱了三個月,這一次,不僅他調了鬧鐘,連他爸媽、大哥通通調了鬧鐘。

為了支援兒子的事業,段爸不惜借來三輪車,還請了兩天假,決定陪兒子一起去,這小子沒做過買賣,也就跟國安跑了幾趟,哪懂買賣那些門道。

翌日六點。

段家父子如約來到三江巷,看著三輪車上的三揹簍肉,賣完至少賺8塊,賣不完得貼好幾十塊,段爸覺得有點壓力,猶豫片刻,找上剛起床的王大爺,央著他陪著去一趟。

王大爺見他們準備了腳踏車,左右碼頭要九點多才出發,便同意了。

而白小天,八點多才到三江巷,要了五十碗碗碗肉,給過肉錢,同張知叢打了聲招呼,便揹著揹簍走了。

是走,不是騎車。

張知叢解釋,他坐公交車回東城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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