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悔得腸子都快青了,明知道對方不是人,還要去招惹人家。
初次見面,她穿著一身怪異的服裝,頭上還有一縷藍色頭髮,眼睛更是從沒見過的銀灰色。
戴君文猜測,她或許是隻鳥精,或者是花朵成精。
一個月過去,這隻精怪已經學會偽裝自己,如果不是她直接找到他家裡來,在大街上遇到,擦肩而過,他估計都能直接忽略她。
等他見識到“精怪”的本事後,一切都晚了。
可誰能想到,在原劇情裡,戴君文自以為原主是一個初到這方世界的精怪。
即使在打擊封建迷信的年代,表面上大家嘴上說著封建迷信不可信,實際上心裡都有一杆秤。
表面上宣揚科學表明立場,私底下該拜神拜神,該燒香燒香,偷偷的來。
像戴君文這代人,他們上一代還有上上一代的家長們,都是對神鬼說深信不疑的一代人。
耳濡目染下,戴君文雖然對此不敬畏,但也相信這一類存在。
對上原主驚慌的眼神,戴君文自信的說出了那句,“和我結婚。”
原主學過歷史,更看過華國七十年代的許多故事,知道這個時代雖然是個奮鬥的年代,但對一些人來說,更是一個黑暗窒息的年代。
像她這種身穿奇裝異服,又沒有戶籍身份,更沒有介紹信,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
好一點的情況,被人安排到看守所嚴加看管。
壞一點的情況,直接被當作間諜特務,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給安排上一頓“大記憶恢復術”再說。後續是槍斃還是槍斃,那就不得而知。
再壞一點,她一個年輕的女孩子,在這種沒有監控的地方,被人帶回家“收留”,那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活著比死了更難受。
只一瞬間,原主迅速做出了選擇。
她說:“好。”
在做出了選擇後,原主這才有心情觀察戴君文。
對方一身黑色中山服,頭髮理得整齊,長得更是好看,這張臉拿到後世去幹模子,說不定某臣一品都能掙出來。
再看他手腕上,戴著一隻看著就價格不菲的手錶,原主曾經在網上刷到過,據說是某個知名品牌的經典款式。
能在這個年代戴著這樣奢華的手錶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這都不光是有沒有錢的事了。
還得有權。
爹的,這個婚她結了,不就是圖她的色嗎?就當她付一筆人身安全費了。
戴君文圖的還真不是色。
婚後的前半年,一切正常。戴君文有一張濃顏帥臉,對原主又是百般照顧,生活方面更是沒有苛待,只要她提出要求,最晚第二天她的要求就會被滿足。
原主有一段時間都差點懷疑自己真的搞到好男人了。
直到有一天,戴君文滿臉陰鬱的回到家,到了家就一頭栽到書房裡不出來,飯菜都是由委員會安排在家裡照顧他的工作人員送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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