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編製的重要性》第6章 屠狗場詭案(一)(1)

作者:鬼月的鬼·28天前

楚逸安把刑警收集的照片和相關報告從牛皮紙袋裡抽出來,遞給陸景文。

陸景文先翻開了那一沓照片,第一張入眼的是屠狗場廠房內部廣角鏡頭的截圖,水泥地面上全是暗紅色的血跡,有的已經幹了,變成深褐色,宛如大片乾涸的油漆,屍體倒在不同位置,有的蜷縮在牆角,有的仰面倒在走道中間,有的半靠在水池邊上,肢體扭曲成不自然的角度。

由於距離比較遠,這一張看上去還不是特別恐怖,但接下來的照片就都是血腥的細節了。

根據照片顯示,傷口基本集中在四肢和頸部,衣物被撕扯得破爛不堪,露出皮肉翻卷的咬痕,傷口邊緣參差不齊,全是牙齒撕扯後留下的撕裂傷。

照片的背景裡多次出現生鏽的鐵籠子,以及散佈著各種汙染物的水泥地,看上去十分噁心,而這些屍體就倒在這樣的環境裡。

陸景文的目光從一張照片移到下一張,速度並不快,表情也沒什麼變化。

他見過不少命案現場,死狀比這悽慘的大有人在,但這次不一樣,殺人的不是人,而是動物,這種被群體撕咬致死的慘狀....有一種原始而野蠻的衝擊力,讓人本能地感到不安。

楚逸安坐在對面,雙手交握放在桌上,低聲說了一句:“據說....現場非常慘烈,出警的民警好幾天都沒睡好覺。”

陸景文“嗯”了一聲,繼續翻照片,心想被一大群狗咬死的,而且有十幾具屍體,現場當然慘烈。

但更諷刺的是,這裡是屠狗場,地上卻躺著人類的屍體。

看完照片後陸景文才翻開旁邊的報告,這些明顯都是刑警那邊整理的,排版熟悉,內容詳細,該有的都有,但仔細看就會發現,所有內容都指向一個尷尬的事實——兇手就是狗。

不,兇手是一群狗,根本分不清哪一條咬了,哪一條沒咬,死者到底死於哪一條狗咬的哪一口。

根據法醫檢驗結果,這些傷口大部分都來自於狗,而且是體型、品種和大小不同的犬種,除此之外還有貓,只不過貓造成的傷害並不致命罷了。

楚逸安又說道:“報警的是附近居民,他們突然看到一群狗從屠狗場裡跑出來,就知道出事了,等狗都跑完了進去一看,就立即報了警,民警當天就把案子轉給了刑警,調查了一段時間後才轉給我們的。”

事實上,刑警接手後也非常糾結,這是命案,而且是十一條人命啊,但是調查了一圈兒,死者社會關係、經濟糾紛、仇家、同行競爭......全部排除了。

刑警透過死者手機的通話記錄,聯絡到幾個往這個屠狗場送狗的販子,結果剛說了沒幾句,對方猜到是警察後二話不說直接結束通話,再打就是關機。

偷狗違法,這些人本來就在灰色地帶混,訊息靈通得很,估計是聽說屠狗場出了事,自己又給那邊送過狗,第一反應肯定是能躲則躲。

後來刑警也順著個別實名資訊找了狗販子家裡,抓到了一兩個沒跑的,但是人傢什麼都不知道啊,就是偶爾偷條狗去賣,他們連老闆好友都沒加。

這條線索斷了,就還剩下附近的村民。

屠狗場的位置比較偏,最近的鄰居也隔了百來米,那種地方平時很少有人靠近,又是狗臭味兒又是血腥味兒的,狗叫聲也很吵,殺狗的時候更不用說了,光是遠遠聽著那慘叫都讓人心慌。

附近已經搬走好幾戶了,就是因為受不了那個聲音。

而且這些居民對屠狗場老闆的印象都不大好,說人很兇,脾氣也差,他們都不怎麼來往。

很多人都說這就是遭報應了,貓和狗都是寵物首選,國內根本沒有狗和貓的養殖場,那屠狗場裡的這些貓和狗都是哪來的呢?

大家心裡都清楚,它們基本都是被偷的寵物,或者流浪貓和流浪狗。

華國雖然沒說吃狗肉貓肉違法,但是屠狗場的存在肯定是違法的,因為任何屠宰場都必須要有對應的合法證件和營業執照,貓和狗並不在可食用的動物白名單之中,也就是說沒有相應的合法肉類檢驗規範。

簡單來說就是:養殖狗和貓用於食用,屠宰狗和貓,交易狗和貓的肉,烹飪及售賣狗和貓的肉....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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