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諜報代號我是燭影》第825章 方明遠被捕(1)

作者:就愛吃奶油·1個月前

訊息是在一個週四的下午傳到上海的。

不是透過秘密渠道,是透過公開渠道——汪偽政權的內部通報,白紙黑字,蓋著軍委會的大紅印章,影印了若干份,分發給各下屬單位。陳默是在特高課的公文流轉筐裡看到那份通報的。他每天下午負責整理從南京發來的各類檔案,分類、登記、分送各科室。那天的工作和往常一樣,他坐在桌前,一份一份地翻著那些檔案,大部分是例行公事,看一眼標題就知道內容。翻到倒數第三份的時候,他的手指停了。

“關於方明遠涉嫌通共一案,已由軍委會調查室依法逮捕,特此通報。”

他的目光在那行字上停了幾秒。很短,短到如果有人在旁邊看著,不會發現任何異常。他眨了眨眼,繼續往下翻,把那份通報放進對應的資料夾裡,在登記簿上寫下檔案編號和日期。筆尖在紙上划過去的時候很穩,字跡工整,和他平時寫的每一個字沒有任何區別。

方明遠被捕了。

陳默把登記簿合上,放在檔案筐的右上角,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的法租界和每天一樣,梧桐樹的葉子在風裡嘩嘩地響,陽光從葉子的縫隙裡漏下來,在地上灑了一地碎金。有人在樓下遛狗,狗追著一隻蝴蝶跑了幾步,蝴蝶飛高了,狗跳起來沒夠到,落地的時候打了個滾。遛狗的女人笑了,笑聲從樓下傳上來,清脆而遙遠。

他在窗前站了一會兒,把窗戶關上,走回桌前坐下。把桌上散落的檔案歸攏,碼齊,放進檔案筐。一切和每天下班前做的沒有任何區別。然後他站起來,穿上大衣,鎖好門,走出辦公室,下樓。

走廊裡有人跟他打招呼,“陳桑,下班了?”他點了點頭,笑了笑,說“明天見”。那個人從他身邊走過去,腳步輕快。

他走在南京路上,和每天一樣。人群從他身邊流過,他匯入其中。路過一家雜貨店的時候他停下來買了一包煙,拆開,抽出一根叼在嘴裡,沒有點,繼續走。他走了很遠,遠到南京路上的霓虹燈已經亮起來了,遠到法租界的熱鬧被甩在了身後,遠到腳下的路從柏油變成了青石板,從青石板變成了碎石子。他走進了一條沒有燈的小巷,在黑暗中停下來,靠在一堵牆上,把嘴裡那根沒有點的煙取下來,捏碎了。

方明遠被捕了。

他在黑暗裡站了很久。巷子裡很安靜,安靜到能聽見自己的呼吸聲。遠處有汽車喇叭響了一下,又沒了。更遠處有輪船的汽笛聲,從黃浦江的方向飄過來,沉悶而悠長。

第二天,陳默照常上班。在走廊裡遇到佐藤的時候,佐藤跟他聊了幾句天氣。在電梯裡遇到中村的時候,中村問他週末有沒有安排。在辦公室裡接到林曼春電話的時候,她說“週末有空嗎”,他說“再看”。一切和平時沒有任何區別。但他心裡清楚,方明遠被捕的訊息會在特高課大樓裡引起怎樣的震動。一個汪偽軍委會的少將高參,被自己的同僚舉報“通共”,這件事無論最後查實與否,都會在南京和上海的特務系統裡掀起一場風暴。人人都知道這算什麼——內部清洗。不是抓共產黨,是借抓共產黨的名義清除異己。

方明遠是陳公博的人。舉報他的人是誰的人?周佛海?還是日本人?

陳默不敢去想。不是想不出,是不敢想。因為每一種可能性都通向同一個結果——方明遠在劫難逃。

第三天,他從一個在南京工作的同行嘴裡打聽到了一些細節。不是特意打聽的,是在電話裡聊工作的時候順便提到的。那個人說,方明遠是在辦公室被帶走的,來了七八個人,帶頭的那個是軍委會調查室的副主任,姓劉,周佛海的人。方明遠沒有反抗,甚至連一句多餘的話都沒有說。他站起來,整了整領帶,把桌上的檔案合上,跟著那些人走了。

陳默握著話筒,問了一句“現在人在哪裡”,那個人說“不知道,秘密關押,連家屬都不讓見”。他道了謝,掛了電話。

辦公室裡很安靜,打字機停了,電話不響了,走廊裡也沒有人走動。他坐在桌前,看著牆上那張發黃的上海地圖。那張地圖他看了無數遍,每一條街道,每一個弄堂,每一個轉角,都已經刻在了他的腦子裡。

他想起方明遠在太平裡十七號的正房裡,坐在那盞翠綠色燈罩的檯燈下,對他說“你的任務完成了”的樣子。他的聲音不高不低,不冷不熱,像一個在唸成績單的老師。他說“鶴的任務完成了,接下來是你的”。他在說那句話的時候,知不知道自己的任務也快完成了?他有沒有想過,自己的“完成”和別人的“完成”不是同一個意思?

陳默把手從地圖上收回來,放進抽屜裡,拿出那把櫻子的槍。彈匣是空的,他從抽屜裡翻出一盒子彈,一顆一顆地壓進去。七發。他把彈匣推回去,拉了一下套筒,子彈上了膛。他對著牆角那盆枯死的文竹瞄了一下,把槍收起來。

他不能去救方明遠。不是因為救不了,是因為不能救。方明遠是鶴,鶴是他這條情報線上最重要的一環。如果陳默為了救他而暴露了自己,方明遠所有的犧牲、所有的潛伏、所有的血書和佛像下面的膠捲,全都白費了。方明遠知道這一點。他在被帶走的時候沒有反抗,沒有爭辯,甚至沒有問一句“你們憑什麼抓我”。他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他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著出來,不取決於他有沒有通共,而取決於陳公博能不能保他,取決於陳公博和周佛海之間的權力鬥爭誰勝誰負,取決於日本人想在這場鬥爭中扮演什麼角色。這些因素裡面,沒有一樣是他能控制的。所以他安靜地走了。

第五天,秦雪寧從交通員那裡拿到了一份新的情報——方明遠被關押在南京某處秘密監獄,沒有受刑,沒有被審,就那麼關著。沒有人知道他會被關多久,也沒有人知道他會被怎麼處置。秦雪寧把那張捲菸紙放在桌上,陳默看了一眼,把它扔進了灶膛。

火苗竄起來,舔著紙的邊緣,那些字在火光中捲曲、發黑、化成灰燼。他蹲在灶臺前,看著那些灰燼被熱氣吹起來,在灶膛裡打了個旋,落到了最深處。秦雪寧站在他身後,沒有說話。

“方明遠的事,”她過了一會兒才開口,“組織上會想辦法的。”

陳默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灰。“嗯。”

他沒有問組織上能想什麼辦法。在這個行當裡,“想辦法”三個字有時候是希望,有時候是安慰,有時候是一塊遮羞布,遮住下面那個所有人都知道但誰都不願意說出口的事實——有些人是救不了的,不是不想救,是救不了。救一個人的代價可能是犧牲更多的人。這個賬,誰都會算。但算賬的人和被算進去的人,不是同一個。

那天晚上,陳默一個人坐在安全屋的客廳裡,檯燈開著,光只照亮了桌面上那一小塊地方。他面前攤著一張白紙,紙上寫著一行字——“方明遠,汪偽軍委會少將高參,代號鶴,1944年4月被捕。”他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後把紙對摺,再對摺,撕成碎片,扔進了紙簍。

方明遠說過,“等不用再演戲的那一天”。他的戲還沒有演完,但舞臺已經被拆了。他站在一塊正在倒塌的佈景前面,沒有喊停,沒有逃跑,只是整了整領帶,把桌上的檔案合上,跟著那些人走了。

陳默把檯燈關掉,一個人坐在黑暗裡。法租界的夜風從窗戶縫隙裡鑽進來,涼颼颼的,吹得窗簾微微鼓起來。遠處的霓虹燈光從窗簾的縫隙漏進來,在天花板上投下一塊粉紅色的、不規則的亮斑。他盯著那塊亮斑,看它慢慢移動,從天花板的這一頭移到了那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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