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統爹帶我飛》第3章 年代四婚農家女3(1)

作者:兔子今年十萬歲·2個月前

第一個孩子孫偉華,是原身與第一任丈夫所生之子。

原身離去後,孫向陽心中始終掛念著,並未續絃另娶。

可他終究是莊稼漢,日日要下地勞作謀生,幹活期間,孫偉華便只能交由奶奶照拂。

在原身眼裡,孫向陽的母親劉大翠,活脫脫就是個尖酸刻薄的老虔婆,這番評價半點也不冤枉她。

兒子跟兒媳婦好,劉大翠攪和。

待到二人分開,她又換了一副嘴臉,整日在外逢人便哭訴,汙衊原身拋夫棄子、不守本分。

孫偉華自小到大,耳邊日日充斥的,全是劉大翠對原身的百般詆譭與惡毒咒罵。

萬幸孫向陽並不是一個沉默的父親,每當劉大翠肆意謾罵原身時,他都會站出來阻止。

為了防止孫偉華因為年紀小,被人率先灌下仇恨母親的思想,從幼時起,便坦誠將原身離去的前因後果如實告知。

孫偉華又不是個半吊勺,他有自己的眼見與判斷,在他心裡劉大翠就跟個神經病一樣。

再加上他自幼心底便渴求母愛,孫偉華自然更相信父親,也就是少未壯,不然他想幹劉大翠的心都有了。

只可惜原身自從離開孫家之後,便把這個親生兒子徹底拋到了腦後。

哪怕後來年歲漸長、身子孱弱,也從未有過半分惦念與牽掛。

到了三年困難時期,孫偉華餓的實在受不了,便偷摸的去山上找吃的。

結果吃的沒找到,差點被野狼吃掉。

若非恰巧被路過的獵人及時救下,孫偉華險些就葬身狼口,就這,被野狼追趕時,慌不擇路間還摔斷了腿。

彼時孫家尚未分家,孫向陽囊中羞澀,拿不出治療費,只能向劉大翠討要。

可劉大翠心裡只盤算著,連飯都吃不上了,還治什麼腿。

她索性敷衍了事,只到村裡赤腳大夫那兒,隨便抓了點草藥給孫偉華敷上。

能養好便是造化,若是好不了,在她看來,也只當是孫偉華命該如此。

更殘忍的話,劉大翠還沒說出來呢,就這吃不上飯的年代,少一口人,家裡說不定還能好過些。

孫向陽是老實,但不是傻子,家裡人靠不住,只能向村長和生產隊大隊長求助。

反正原身和他的骨肉,他怎麼樣也得留下,否則等原身回來,看到孩子沒了,絕對不會原諒他。

可惜還是晚了,經過這麼一番拖延,再折騰去首都的醫院,孫偉華才八歲,就成了一個瘸子。

此後的人生,也如他本人一樣,再也沒有圓滿過。

好不容易娶了妻,日子眼看著要好過起來了,妻子又因難產撒手人寰,只給他留下一個嗷嗷待哺的男嬰。

那孩子許是在孃胎裡滯留過久,生來心思遲鈍、反應遲緩。

堪堪長到十歲那年,竟不慎失足落水,溺亡在了村外水塘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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