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任務內容,明明說不愛也行,可若是隻記住這個,那就完犢子了。
要是真沒點渴望,怎麼可能既要關心,也要關注。
一晃三日過去,孫向陽接著郵遞員遞過來的信時,心中非常詫異。
這是他這輩子頭一回收到書信,不曾想寄信人竟是自家兒子,這種感覺相當新奇。
還好他上過掃盲班,不然這意義非凡的一封信,還得讓別人讀給他聽。
孫偉華才學了幾天的字,大部分都是趙荷花幫他代寫的。
以至於這封信上的字跡,有的歪歪扭扭,有的又極其工整。
“向陽,這是誰給你的信?”
孫家大哥很好奇,他這個弟弟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城裡,又有誰會給他寫信?
“是偉華的信,他才跟著城裡的老師學了幾天的字,竟已經能寫家書了。”
孫家大哥扭頭就往屋裡走,並且在心中暗自吐槽:你說你,好奇心那麼重幹嘛,被扎心了吧!
唉,還是城裡好啊,有個城裡媽,偉華不僅能吃飽飯,還學會識字寫字了。
未來說不定他的兒女,還要巴結那個小子呢。
不能想,不能想,越想心裡越酸。
豎著耳朵偷聽的劉大翠撇了撇嘴,卻到底什麼也沒說。
不管她對林雨桐是什麼態度,但有一點她心裡很清楚。
今時不同往日,如今的孫家,哪裡還入得了那女人的眼。
至於老三,就算再怎麼掛念,也不會有重歸於好的那天。
“哎,老三,你幹嘛去?”
孫家大哥正長吁短嘆呢,就看到孫向陽揹著包往外走。
不是,這人該不會接到兒子的信,就高興的往城裡跑吧?
“我去城裡看看孩子。”
撂下話,孫向陽就往大隊部走去,他得去開介紹信。
不為別的,萬一有個什麼事耽擱了,也不至於被逮到派出所。
孫家大哥……唉,他怎麼就沒個城裡媳婦兒,哪怕離了,也能去蹭頓飯啊。
咕嚕嚕,咕嚕嚕……
肚子又開始唱起空城計。
孫家大哥灌了一大碗溫水後,又癱回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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