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號屍體的身份目前還在調查中,我們暫時還沒確認她的身份。”
“四號屍體名叫顧文佳,是幾人中年紀最小的,出生於1975年11月,漢東省通城市人,我們沒有查到她來到全山的確切日期,也沒查到她在全山的具體住址。
但她在全山所從事的應該也是鳳姐的工作,因為她曾經因為從事賣的工作於1994年3月被全山衛派出所處理過。
由於我們目前為止還沒找到顧文佳在全山的活動軌跡,所以也無從得知江南是怎麼和她產生交集的。”
介紹完幾個已知被害人的相關情況後,朱愚開始歸納總結,“本案的6個被害人裡,錢蘭、顧文佳和蘇曉紅本身所從事的就是賣的工作,陳麗珍也是遠近聞名的交際花,由此可見,江南所選取的目標全都是世俗意義上不檢點不乾淨的女人。
我們判斷,他可能被女人傷害過,因此產生了非常強烈的厭女情緒。
最早傷害他的應該就是他的親生母親俞有寶,根據江北斷斷續續的說法,俞基本上是三天兩頭就會打罵他們兩兄弟。
至於他為什麼會有藏到床底的習慣,我們這邊暫時不得而知,只能等抓到他之後讓他自己交代了。”
至此,這起連環殺人案的情況基本算是分析清楚了,他們之後要做的,就是補齊證據以及抓捕犯罪嫌疑人這兩件事了。
宋平自然也是知道相關流程的,要求他們儘快搞清楚三號屍體身份、儘快完善固定犯罪證據後,又讓大家集思廣益,各自說說江南可能的逃竄路線和與之對應的抓捕方式。
眾人聽到後,下意識地把頭埋低,生怕宋平會點自己的名字。
宋平見狀,便把手指向了朱愚,“你作為具體負責人,先來說說,我不想聽什麼通緝、重點場所布控之類的官話套話,這些我們都已經做了,你就說說還有沒有別的可能性,隨便說,想到什麼說什麼。”
朱愚衝他比了個ok的手勢,便再次來到會議室那塊大黑板前,“我剛剛想到一個思路,說出來大家一起探討探討。”
說著,朱愚在黑板上寫下了,【燈下黑】三個字。
“從陸傑金利民最後一次詢問江南到楊浩趕到江南五金店,中間大概有1個半小時的空檔,江南也是抓住這段時間逃離的。
在得知江南可能是兇手的第一時間,我們立刻聯絡了長途客運站、火車站、碼頭以及機場的值班公安,要求他們密切關注江南的動向。
時至今日我們並沒有收到任何一處的反饋,如果不考慮存在疏漏的可能性,我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在我們通知了這些地方以後,江南並沒有選擇以上幾種交通工具出逃。
那他選擇這些這些交通工具出逃的時間段就只剩下了以上場所的公安在接到我們通知之前的這一個半到兩個小時。
從我們全山出發,想要在兩個小時內到達機場、碼頭或者火車站並完成買票等手續基本是不可能的。
那他能選擇的交通工具也就只剩下了長途汽車一種,我們全山的長途汽車站在縣城,如果選擇公共交通的話需要大約需要兩個小時,如果選擇開車的話大約需要一個小時。
鑑於江南並沒有開走他的汽車,那他去到汽車站的方式就只剩下了打車一種,因此我建議,抽調警力調查當天在學福路出現的計程車以及全山衛鎮的所有私營小客車,看看有沒有人載到過江南。
即便不是去長途客運站,也可以看看他去了哪裡。
這是第一條,我還有第二條調查思路,那就是江南根本沒有出逃,他到現在都還潛藏在我們全山,除了七字村,他可能還存在別的住所。
我做出這條推論是基於以下幾條線索。
第一,七字村那間臥室,床上充斥著尿液,被單也非常單薄,即便他再變態也還是個人,我不信他能抵抗這樣冷的天氣睡覺,而江南五金店裡除了江北的那個籠子,也並沒床單被褥,所以江南過夜的地方肯定也不會是店裡。如果這兩處都不是,那他很有可能存在另外的住處。
第二,不管是七字村的家裡還是五金店裡,甚至江南的那輛皮卡車裡,我們都沒有找到照相機、以及他殺死蘇曉紅的兇器,除了殺死陳麗珍的兇器是她家的擺件,江南殺死1到4號被害人的兇器全都被他儲存的很好,那他殺死蘇曉紅的那個錘子肯定不會被丟棄,如果目前已知的地方沒有,那應該就是被他放在了別的住處。
第三,王科長說過,技術科在沼氣池裡找到的那個電瓶,已經是完全沒電的狀態,那說明江南已經很久沒有踏足過那間沼氣池了,陳麗珍的死亡時間是11月21日,而且目前我們已經知道她原本就是江南的目標,那江南在綁架她之前,起碼要給他的工作間充滿電,好方便他實施犯罪吧,可事實卻並沒有,那是不是意味著,江南可能已經準備了別的作案場所?
基於以上這幾點,我建議領導抽調警力排查江南在全山縣的房產,重點排查全山衛鎮、三陽鎮,以及石化廠最北邊的生活小區,不管是購置還是租賃的,全部需要摸一遍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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