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我帶全家搬入南鑼鼓巷》第212章 人和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呢?(1)

作者:三分錢的糖·8個月前

你娘打人也有不對,只單獨處理他們,一點不處理你娘不合適。這對你娘影響不好。

所長分析道,敲詐勒索加搶劫的指控聽起來嚇人,但對方是未成年人,最後頂多教育為主。而且整件事漏洞不少——那小子到底在華子二叔兒子耳邊說了什麼?他是主謀還是從犯?真要較真,判不了重刑。你不是公安系統的,也沒有做過偵查,很多事在你看來已經完美閉環了,但在我們眼裡經不起推敲的。

所長不緊不慢的說道,同時也是在提醒趙大寶你的一些小動作,很容易讓人看出來的。

可惜了。趙大寶咂咂嘴。

得了吧,你小子也不是趕盡殺絕的人。要不是他們趁著你不在家上門鬧事欺負你娘,你也不會在事情發生幾天後才舉報對方。

所長笑道,經過這事,那家人也該長記性了。我幫你關他們幾天,就當批評教育了。那小子出去後估計還得捱揍——要不是他胡說八道,這麼多人能進局子一趟?說吧,你還有什麼要求?

趙大寶眼睛一亮:第一,上門道歉,必須當著街坊的面;第二,賠償我娘醫藥費和我家名譽損失費,要讓他們肉疼;第三,罰他們掃大街——就我爹負責的那片,讓我爹多歇會兒。

所長拍案叫絕:好小子,這條件提得既解氣又合理!

所長安排民警向吳翠花母子說明了三個條件:公開道歉、賠償五十元、義務掃大街一週。

聽說還要被關三天,吳翠花立刻炸了毛:我們都答應三個條件了,憑什麼還關我們?

民警板著臉說:給你那張嘴上把鎖,讓你長點記性。現在是法治社會,胡說八道是要負責的!

他頓了頓,這三天不會記入檔案,不影響孩子前途。要是再有下次,可就沒這麼簡單了——到時候孩子上學、當兵、找工作、甚至娶媳婦都會受影響!

匆匆趕來的吳翠花男人趕緊打圓場:我們認罰,我們認罰!

......

這邊所長辦公室裡,氣氛卻輕鬆得多。

對了大師兄

趙大寶湊近了些,他們當著街道那麼多人汙衊我家錢來路不正,你得幫我們正名。我可不想以後家裡吃個肉都被人指指點點。

你給我交個底,錢真沒問題?

趙大寶拍著胸脯,絕對乾淨!除了我爹的工資,其他都是我打獵掙的。

“可以啊,你小子還會打獵,真是給我驚喜一個又一個,不過......沒賣到黑市吧?”

“大師兄!”

趙大寶一臉正氣,“我生在紅旗下,長在春風裡,這麼優秀的一個好青年,能幹那事嗎?”

見所長一臉不信,趙大寶委屈巴巴:人和人之間最基本的信任呢?我之前打獵用的還是師父的老套筒。獵物有的賣給火車站派出所後院的共用食堂,他們食堂張主任表示感謝可送了我一杆新獵槍,還給幫忙辦了持槍證。還送到了長安街國營飯店後廚錢大爺那和紅星軋鋼廠後勤李主任那,他們給的計劃外採購價,都高著呢,我還用得著去黑市冒風險?

所長嘖嘖稱奇:我倒是小瞧你了,年紀輕輕就和這麼多大單位打上交道了,比你師兄厲害,難怪師父把獨門絕技傳給你!”

語氣裡滿是羨慕。

“行,等會我讓人給你們送回去,順便在你們衚衕裡給你們正名。”

對了,回去跟師父說一聲,改天我去拜訪他老人家,最近案子多,實在走不開。

所長頓了頓,故意板起臉,還有你以後少把那三等功的軍功章拿出來顯擺,整得跟誰沒有似的。以後有問題找政府,所裡有執法不規範的人,我會嚴加管教。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