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夏只能矢口否認,“這牙印根本和那日放火之事無關,大人我是冤枉的。”
“證據確鑿還該狡辯,大膽。”
林景夏嚇到瑟瑟發抖,事到如今,不管怎樣也要把林歲安打他的事做實了。
“大人,放火之事我認,可林歲安打我的事大人不能不管。”
劉縣令也不廢話,“接下來審理林景夏狀告林歲安打人的事。”
劉縣令再問了一次,“林景夏,你可有人證物證?”
林景夏再一次被問住了,那荒山野嶺的,林歲安早就蓄謀已久,哪裡有人證物證。
“我身上的傷就是證明,林歲安對我縱火之事懷恨在心,在我去往鎮上的路上埋伏,帶著她家的狗,不,她那條根本不是狗,是狼,帶著她的狼把我拖入山中,對我報復,最後用石頭將我的膝蓋骨打碎。”
說到這裡,林景夏的怨恨從身體中溢位,狠狠的看向林歲安。
劉縣令見林景夏將事情的經過說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此刻也有了一絲懷疑,他看向林歲安,“林歲安,對此你有何話說。”
林歲安深深的朝劉縣令磕了個頭,“大人明鑑,放火之事因為林景秋和孫氏當場就承認了,我自認為他們是為了林採蓮對我懷恨在心,也沒有想到過是林景夏,自然也沒有報復一說。”
“並且當日我為了答謝村民救火之恩,在家裡宴請了村民,一早起來我就在灶房忙活,又是殺雞殺鴨,又是宰兔子的,根本沒有去往林景夏說的什麼山上埋伏他,有很多村民都可以為我作證。”
“傳雙溪村的村民。”
沒一會兒,里正以及村裡不少村民都來到了縣衙。
里正先被帶到了堂上。
自報身份之後,里正開口說道,“當日一大早,林歲安的妹妹就到了我家,囑咐我今日去她家吃飯。”
里正將當日的對話複述了一遍。
林歲寧,“里正爺爺,我大姐說為了感謝大家那晚的救火,今日在家裡宴請大家,現在已經在殺雞殺鴨子呢,你晚點帶著家人可一定要來。”
“當時的林歲寧頭上還沾了跟雞毛,我還給她撿了,她說是幫大姐抓雞的時候沾上的。”
另外又有一個人站了出來,“當時我一大早去田裡幹活,就看到歲安家裡的院門開著,林歲安正在雞圈抓雞。”
另外又有一個人站了出來,“我是去河裡洗衣裳的時候路過了林歲安家裡,當時的林歲安正在剔除雞毛。”
“我是看到林歲安在灶房裡剁雞肉,聲音砰砰響的,我還問了一嘴,當時她小弟還讓我中午去她家裡吃飯。”
每個人都給了不同時間林歲安在家的證據。
里正接著說道,“我媳婦是巳時去的林歲安家裡,當時林歲安正處理兔子,那些雞鴨都已經處理好了,還幫著 一起準備了飯菜。”
每站出來一個人,林景夏心裡的絕望就更大一些,他對林歲安產生了深深的恐懼,所以這些都是林歲安計劃好的,就是要讓他死無對證。
“不是的,不是這樣的,那個時候林歲安明明就在山裡堵截我,你們都做偽證,你們都是一夥的。”
“你們根本沒看到林歲安的正臉,也沒人和林歲安對上過話,所以這些都不能證明當時的人就是林歲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