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餉,李自成拷得我崇禎拷不得?》第415章 沒錢法辦(2)

作者:我愛吃墨水·4個月前

“我給!我給!”朱常沐咬牙,“只要保住命,多少錢都行!”

當天夜裡,四十八萬兩金銀珠寶被悄悄運出肅郡王府。德安驗過貨,滿意地點點頭:

“王爺爽快。三日後子時,永定門外有馬車等候。記住,只帶貼身衣物,別的東西……帶多了,路上不安全。”

朱常沐含淚點頭。

同樣的一幕,在其他六位甲類宗室府中上演。有人痛快交錢,有人猶豫不決,但最終都屈服了——比起錢,命更重要。

只有一個人例外:樂安郡王朱常涊。他手上也有三條人命,但家產早已敗光,實在拿不出六成。

“公公,我真的沒錢了……”朱常涊跪在德安面前,老淚縱橫,

“去年賭錢輸光了家底,現在府裡就剩些破傢俱……您行行好,幫我想想辦法?”

德安看著他,眼中毫無波瀾:“王爺,不是我不幫您。規矩是上面定的,我也沒辦法。”

“那我能留下嗎?我認罪,我退贓……雖然我沒錢退了,但我願意做苦役,願意……”

“晚了。”德安搖頭,“您這罪,認了就是死。上面說了,要拿幾個罪大惡極的開刀,以儆效尤。您……正好撞上了。”

三日後,樂安郡王朱常涊被錦衣衛公開逮捕。

罪狀張榜公佈:強佔民田,打死佃戶三條人命,貪汙賑災銀兩……樁樁件件,證據確鑿。

十日後,西市問斬。

行刑那天,圍觀百姓人山人海。

當朱常涊的人頭落地時,人群中爆發出歡呼。

很多百姓跪地磕頭,高呼“皇上聖明”。

訊息傳開,剩下的宗室徹底慌了。

原來皇上不是說著玩的!真會殺!

而且專殺那些罪大惡極還沒錢的!

乙類和丙類的操作,相對溫和。

德順找到平陽郡王朱常洧——這位王爺主要罪行是走私茶葉,涉案金額五萬兩。

“王爺,兩條路。”德順笑眯眯的,

“第一,認罪退贓,補繳稅款和罰款,總計八萬兩。然後留在北京,按新政生活。”

“您可以做生意,朝廷給優惠。第二,交家產四成,約三萬兩,我送您去南京。”

朱常洧算了筆賬。認罪退贓要八萬兩,但他全部家產也就十萬兩左右,交了就沒剩多少了。

去南京只要三萬兩,還能留七萬兩……

“我……我去南京。”他咬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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