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餉,李自成拷得我崇禎拷不得?》第563章 永業田(2)

作者:我愛吃墨水·1個月前

“這碑就立在田頭,讓所有人都看得見。誰要是想買這塊地,看見這塊碑,他就知道,這地不能買,買了官府也不認。”

“誰要是想賣這塊地,看見這塊碑,他就知道,這地不能賣,賣了要治罪。”

石文遠眼前一亮:“皇上這個辦法好!立碑為證,既明確了產權,又警示了買賣雙方。比單純的文書更有說服力。”

周文柏也說:“臣附議。碑立在田頭,風吹日曬雨淋,不會腐爛,不會丟失。百姓每次下地都能看見,自然會牢記在心。”

謝永昌補充道:“皇上,臣建議,碑上除了戶主的名字和田畝數量,還可以刻上禁賣的律條。這樣,誰想買地,看到律條,就知道後果。”

朱由檢點了點頭:“好,就這麼辦。你們回去擬個方案,把碑的規格,內容,製作方法都寫清楚。”

“然後發到各省,各省發到各府,各府發到各縣,各縣發到各村。每家每戶,田頭立碑,一個都不能少。”

“臣遵旨。”

十月初,永業田的碑開始在全國各地豎起。

碑是青石做的,一尺寬,二尺高,上面刻著字。字是簡體字,筆畫簡單,老百姓能認個大概。碑文不長,就幾十個字:

“大明崇禎十八年均田令所授永業田,計三十畝,歸王老栓家永久耕種。

此田禁止買賣,抵押,轉讓。違者,買賣雙方各杖八十,田地沒收歸公。”

碑的背面,刻著濟田倉的地址和申請救濟,貸款的流程。老百姓遇到困難,按照碑上寫的,去縣衙申請就行。

張二狗家的地頭,也立了這麼一塊碑。

他蹲在碑前,用手摸了摸上面的字,雖然不認識幾個,但看著就覺得踏實。

這碑就像一根定海神針,插在地裡,告訴他,這地是他的,誰也搶不走,誰也買不走。

“當家的,這碑真好看。”小滿也蹲在旁邊,看著碑上的字。

“好看。”張二狗說,“不只是好看,還管用。有這碑在,咱的地就永遠是咱的。”

濛濛跑過來,趴在碑上,用小手摸著上面的字,奶聲奶氣地說:“爹,這上面寫的是啥?”

張二狗把他抱起來,指著碑上的字,一個字一個字地念:“大——明——崇——禎——十——八——年——均——田——令——所——授——永——業——田……”

他念得很慢,有些字他也不認識,但他知道大概的意思。他把意思講給濛濛聽,濛濛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爹,這地是咱的了?”

“是咱的了。”

“誰也不能搶?”

“誰也不能搶。”

濛濛高興得拍起了手。

張二狗看著兒子開心的樣子,眼眶又溼潤了。他想起了自己小時候,家裡沒有地,跟著父親給地主種地,一年到頭吃不上一頓飽飯。現在他的兒子,再也不用過那種日子了。

“走吧,回家吃飯。”小滿拉起濛濛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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