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大鏢客:三拳打碎西部魂》第366章 人渣(1)

作者:偉瘋·3個月前

聖丹尼斯城郊的鐵軌旁,矗立著一棟爬滿鏽跡的廢棄廠房,鐵皮屋頂被風雨侵蝕得坑坑窪窪,幾處破洞用破舊的帆布勉強遮掩,風一吹就發出“嘩啦嘩啦”的聲響,像瀕死之人的喘息。這裡就是鐵馬酒館——沒人記得它真正的名字,也沒人記得它作為機車酒吧時的模樣,只知道它早就被遺棄在這片荒郊野嶺,如今成了野狗幫的“產業”,一個藏汙納垢、瀰漫著酒精與罪惡的窩點。

廠房的大門早已失去了原本的顏色,門板上佈滿了劃痕和彈孔,邊緣捲曲發黑,推開時會發出“吱呀吱呀”的刺耳聲響,彷彿隨時都會散架。走進門,一股混雜著酒糟、黴味、汗臭和劣質菸草的味道撲面而來,嗆得人直咳嗽。地面上鋪滿了廢棄的木屑和碎玻璃,踩上去咯吱作響,角落裡堆著幾個生鏽的油桶,裡面裝著釀造私酒用的原料和廢棄的勾兌容器,桶壁上凝結著黑乎乎的汙漬,招惹著成群的蒼蠅嗡嗡作響。

野狗幫能有今天,全靠吉多·馬特利的庇護。這位黑手黨大佬的規矩簡單又冷酷,他只管收購私酒,從不插手釀造的過程,彷彿多看一眼這些粗製濫造的玩意兒都是對自己身份的褻瀆。而關於私酒的品控,他只定了兩條死規矩,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一是口感要夠勁,能讓那些癮君子喝了就忘不掉;二是底線要守住,喝不死人——一旦出了人命,砸了他的招牌,野狗幫這群人,沒一個能活過第二天。

為了守住這兩條規矩,更為了能從吉多·馬特利手裡拿到更多的錢,雷蒙德幾乎掏空了心思。他知道,私酒的口感是命脈,於是不惜重金,從墨西哥挖來了一個釀酒師,還直接讓他當了幫派的二把手——卡洛斯·“老炮”·門德斯。

42歲的卡洛斯,個子不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卻長得矮壯結實,像一塊被捶打了多年的老鐵。滿臉的胡茬又密又硬,遮住了大半張臉,只露出一雙渾濁卻異常銳利的眼睛,看人時像在打量一件沒有生命的物品。他缺了兩顆門牙,說話時會漏風,嘴角總是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冷笑,身上常年穿著一身沾滿酒糟的藍色工裝,袖口和褲腳都磨得發白,上面還凝結著一塊塊暗紅色的汙漬,那是長期釀酒留下的痕跡。無論什麼時候見到他,身上都縈繞著一股濃烈的酒精味,混雜著工業化學試劑的刺鼻氣味,離得老遠就能聞到,讓人下意識地想躲開。

這個沉默寡言的墨西哥男人,話少得可憐,一天下來也說不了三句話,但做起事來,卻狠得沒邊。他釀的酒,從來沒有固定的配方,全憑自己的感覺來,而他對“夠勁”的理解,近乎瘋狂——為了讓私酒的勁兒足夠大,讓那些喝慣了劣質酒的人一口就上頭,他敢毫無顧忌地往酒裡兌甲醇、工業酒精,那些能讓人失明、甚至喪命的東西,在他眼裡,不過是提升口感的“調料”。

每次新酒出鍋,卡洛斯都會拎著一個渾濁的玻璃罐,面無表情地走到雷蒙德面前,遞過去讓他嘗一口。雷蒙德每次都只敢抿一小口,那酒入口辛辣刺骨,灼燒感順著喉嚨一路滑到胃裡,嗆得他直皺眉,可他不敢說不好——他知道,卡洛斯的脾氣,比這酒還要烈,一旦惹他不高興,說不定下次兌酒時,他就敢多放一倍的工業酒精。

可看著卡洛斯這不要命的釀法,雷蒙德心裡又犯了嘀咕。吉多·馬特利的規矩擺在這裡,“喝不死人”是底線,要是真因為酒裡的甲醇放多了,喝死了人,別說賺錢了,他們整個野狗幫都得為這件事陪葬。雷蒙德整夜整夜地睡不著覺,一邊是卡洛斯釀出的“夠勁”私酒帶來的暴利,一邊是隨時可能降臨的殺身之禍,他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就在雷蒙德焦頭爛額的時候,幫派的三把手,軍師拉斐爾·“狐狸”·席爾瓦,給她出了一個主意。拉斐爾長得瘦小乾枯,臉上佈滿了皺紋,一雙小眼睛滴溜溜地轉,總是一副算計的模樣,因為腦子活、鬼點子多,被大家叫做“狐狸”。他湊到雷蒙德耳邊,壓低聲音,用一種陰惻惻的語氣說道:“老大,這有什麼好愁的?咱們找個人試酒不就行了?新酒釀出來,先讓別人喝,活下來,就說明酒沒問題;死了,咱們就趕緊處理掉,神不知鬼不覺,既不違反馬特利先生的規矩,又能保住咱們的生意,一舉兩得。”

雷蒙德一聽,眼睛瞬間亮了。他拍著拉斐爾的肩膀,哈哈大笑:“狐狸,你可真是個鬼才!就按你說的辦!”

從那以後,野狗幫就多了一項“日常工作”——試酒。每次新酒出鍋,雷蒙德都會安排以賽亞·“鐵拳”·霍金斯、米格爾·“巨熊”·託雷斯和小吉米·“小鬼”·華盛頓三個人,去聖丹尼斯的街頭抓流浪漢或者乞丐。這些人身無分文,無家可歸,就算失蹤了,也沒人會在意,是最合適的試酒工具。

以賽亞身高近兩米,身材魁梧,肌肉虯結,胳膊比普通人的大腿還粗,身上佈滿了大大小小的傷疤,那是他以前在碼頭打黑拳時留下的印記。他原本是碼頭黑拳界的狠角色,一拳就能把人的肋骨打斷,可後來因為得罪了人,被人打斷了胳膊,再也打不了黑拳,走投無路之下,才加入了野狗幫。他話不多,性格暴躁,下手極狠,抓流浪漢的時候,從來不會手下留情,只要看到目標,上去就是一拳,把人打暈了,就像拖死狗一樣拖回鐵馬酒館。

米格爾則和以賽亞完全不同,他是一個肥胖的墨西哥人,體重足有三百多斤,肚子圓滾滾的,像一個充滿氣的皮球,臉上有一道長長的燒傷疤痕,從額頭一直延伸到下巴,顯得格外猙獰。他性格木訥,不愛說話,卻極其貪吃,只要有東西吃,讓他做什麼都願意。當年他家裡的農場發生火災,他被大火燒傷,家人也都葬身火海,他僥倖活了下來,卻毀了容,只能四處流浪,最後加入了野狗幫,成了以賽亞的幫手。

小吉米則是三個人裡面最年輕的,只有十九歲,個子不高,長得賊眉鼠眼,手腳麻利,最擅長的就是偷偷摸摸。他以前是街頭的小混混,靠偷東西為生,後來被雷蒙德看中,加入了野狗幫,負責打探訊息和協助以賽亞、米格爾抓流浪漢。

每次抓回流浪漢,他們都會把人拖到廠房的角落裡,綁在一根生鏽的鐵柱上,然後由卡洛斯拎著新釀的私酒,面無表情地往那人嘴裡灌,要麼半瓶,要麼一瓶,看心情而定。灌完之後,他們就會把人扔在那裡,不管不顧,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去看那人死沒死。

如果那人死了,臉色發青,嘴角流著白沫,顯然是甲醇中毒而亡,他們就會把屍體交給埃迪·“屠夫”·卡特處理。埃迪以前是肉鋪的學徒,跟著肉鋪老闆學過殺豬宰羊,下手幹淨利落,最擅長處理“麻煩”。他會把屍體拖到廠房後面的荒地裡,挖一個坑埋掉,或者直接扔進旁邊的鐵軌旁,讓火車碾過,毀屍滅跡,從來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每次處理完屍體,埃迪身上都會沾滿血腥味,可他一點也不在意,還會舔舔嘴角,彷彿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可要是那人沒死,只是頭暈目眩、嘔吐不止,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把貨交給吉多·馬特利了?當然不是。雷蒙德心裡清楚,吉多·馬特利的手段有多狠,只要貨有一點點問題,他們所有人都得死。所以,就算第一個試酒的流浪漢活了下來,他們也會進行至少三遍測試,確保萬無一失。

如果最早的流浪漢沒有死,他們就會讓傑西·科爾接著試酒,而且是連續試一個禮拜。傑西·科爾不是他們抓來的,而是一個主動送上門的“試酒工具”——這個傢伙是個爛賭鬼,嗜賭如命,只要有賭局,不管輸贏,他都會去湊熱鬧,到最後,輸得傾家蕩產,還欠了雷蒙德一大筆錢。

說出來沒人相信,傑西·科爾竟然欠了雷蒙德這個以前連飯都吃不飽的窮鬼錢。那還是在雷蒙德的野狗幫還只有六個人的時候,傑西就已經欠了他的錢,這麼多年,他一直沒能力償還,只能靠著給野狗幫試酒,苟延殘喘。

傑西是個白人,今年22歲,金髮碧眼,長得還有點兒小帥,可那副吊兒郎當、渾身邋遢的樣子,徹底毀了他的顏值。他常年穿著一件破舊的襯衫,上面沾滿了汙漬和酒漬,頭髮亂糟糟的,眼神渾濁,臉上總是帶著一絲諂媚的笑容,見了誰都點頭哈腰,一副沒骨氣的樣子。在野狗幫裡,他是最底層的存在,連那些剛加入幫派的小弟都能欺負他,甚至連雷蒙德這群人渣,都覺得他是個人渣——好吃懶做,嗜賭如命,還沒一點骨氣,為了錢,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他之所以能活到現在,還沒有被雷蒙德打死,主要原因就是,雷蒙德賺錢了。釀私酒這個活兒,對他們來說,簡直是潑天的暴利,吉多·馬特利給的價錢不低,他們靠著釀造私酒,很快就發了財,從以前的六個窮鬼,變成了手裡有錢、身上有槍的黑幫分子。雷蒙德甚至給幫派裡的每個人都配上了槍,雖然都是黑市上買來的劣質槍,型號雜亂,有的甚至還會卡殼,但至少,他們有了黑幫的雛形,再也不是以前那個任人欺負的小混混團伙了。

更讓雷蒙德驚喜的是,因為他們釀的私酒口感夠勁,還得到了吉多·馬特利手下一個得力助手的認可,那人開始透過他們散貨,而且散的不是私酒,是大麻。這對雷蒙德來說,無疑是又一項“大買賣”,大麻的利潤,比私酒還要高,只要能做好這筆生意,他們就能徹底擺脫底層黑幫的身份,成為聖丹尼斯城郊有頭有臉的勢力。

可散貨這件事,六個人明顯就不夠了。私酒的釀造和試酒,已經佔據了大部分人的精力,再加上散大麻需要有人負責運輸、交接、看場子,人手嚴重不足。於是,雷蒙德就把招兵買馬的任務交給了小吉米·“小鬼”·華盛頓,讓他去聖丹尼斯的街頭,招收那些無家可歸的小混混、流浪漢,只要願意加入野狗幫,就能有飯吃、有酒喝,還能分到錢。

小吉米辦事利落,沒用多久,就招來了十幾個人,野狗幫空前壯大到了25人之多。這些人大多是街頭的小混混,個個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卻又個個心狠手辣,加入野狗幫之後,更是如魚得水,每天在鐵馬酒館裡吃喝玩樂,惹是生非。

雷蒙德招兵買馬的事情,很快就引起了外界的關注,不少小幫派都聽說了野狗幫的崛起,紛紛找上門來,想要加入他們,分一杯羹。第一個找上門來的,是雷蒙德的老表,老鼠幫的馬科斯。馬科斯手下有十幾個人,他們沒有固定的營生,主要靠著在碼頭盜竊貨物為生,日子過得緊巴巴的,聽說雷蒙德發了財,就帶著自己的手下,主動找上門來,想要依附野狗幫。

緊接著,墨西哥的“紅刺”里科,也帶著自己的十來個手下,要求加入野狗幫。里科是一個墨西哥黑幫的小頭目,性格暴躁,下手極狠,他的手下也都是一群亡命徒,原本在墨西哥邊境活動,後來因為得罪了當地的大幫派,走投無路,就來到了聖丹尼斯,想要靠著野狗幫,重新站穩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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