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東莞夜總會當保安》第1333章 良心值多少錢?(1)

作者:李雨晨·1個月前

高振邦坐在兒子床邊。

高思遠剛做完最後一輪術前檢查,手臂上還貼著抽血的膠布,窗外是白沙灘,浪花一道一道往上湧,退下去的時候在沙子上留下一層薄薄的光。

王秘書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份剛擬好的公告草稿。

表情有點猶豫。

“高總,公告擬好了,您看看措辭。”

高振邦接過來,從頭到尾掃了一遍。公告寫得很正式——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裁高振邦先生,擬將個人名下部分資產轉讓至第三方監管賬戶,用於支付其子高思遠在上帝之手醫療基金的基因治療費用,總金額為五十六億元人民幣。該資產變動繫個人行為,不涉及公司股權變更。

“把‘部分資產’改成‘個人名下的五十六億’。不要含糊。”

“明白。”

“再加一段。”

“加什麼?”

高振邦把公告草稿放在床頭櫃上,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海浪聲隔著玻璃傳進來,悶悶的,像遠處有人在敲鼓。

“我說你記。”

王秘書掏出錄音筆。

“有朋友私下問我——老高,你花五十六億救一個孩子,值嗎?”

“您怎麼回答?”

“我回答——你跟你老婆離婚,家產不也對半分割嗎。你分一半身家給一個不再愛你的人,沒人問你值不值。我分一半身家救我兒子,你問我值不值?這是什麼道理。”

“高總,這段會不會太嗆了?”

“不嗆,實話,繼續記。”

“又有朋友問——你給上帝之手這麼多錢,是不是被忽悠了。”

“那您說——”

“我說,有一個孩子叫李夢琪,跟我兒子同一天到希望島。她家裡房子賣了車賣了,爸爸在工地暈倒都不敢告訴家裡。上帝之手收了她一分錢嗎?沒有。”

“為什麼?”

“因為上帝之手的規矩是——富人出一半,窮人免費。我那五十六億裡,有一部分是她的治療費。我兒子得救,順帶救一個窮人的孩子。這不叫被忽悠,這叫日行一善。”

王秘書的手指在錄音筆上停了一下。

“日行一善——這四個字要加粗嗎?”

“不用加粗,看懂的人自然看懂了。看不懂的人,你加粗也沒用,再加最後一段。”

“您說。”

“我們每天起早貪黑賺錢,到底是為了什麼?買更大的房子?換更好的車?在飯局上聽別人叫你一聲高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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