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美女貼貼!期待!”
“鬼鬼是不是來錄《明星大偵探》的?聽說這季有她。”
“真的嗎?!那曉曉會不會去探班?”
……
鬼鬼看得眼睛發亮:“你的粉絲好可愛!那我今天要好好表現,不能給你丟臉!”
甜品上來了。杏仁可頌烤得金黃酥脆,表面撒著糖霜和杏仁片;開心果泡芙綠油油的,擠滿了奶油。兩人邊吃邊聊,從鬼鬼的綜藝聊到林曉的工作,從臺北的夜市聊到上海的新店。
“對了,你最近是不是認識了一個新朋友?”鬼鬼突然問,眼裡閃著八卦的光。
林曉一愣:“什麼新朋友?”
“就那個……你助理說,你最近經常對著手機笑,聊得可開心了。而且你還送了人家很貴的禮物,克羅心的戒指。”鬼鬼湊近,壓低聲音,“男的女的?發展到哪一步了?”
林曉哭笑不得:“你想什麼呢!就是一個聊得來的網友,喜歡球鞋,中了我抽獎,就多聊了幾句。禮物是因為聊得投緣,覺得適合他才送的。就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送克羅心絕版戒指?”鬼鬼挑眉,“曉曉,你知道那枚戒指值多少錢嗎?我在東京中古店看到過同系列,要十幾萬日元!而且有價無市!”
“我知道,但……”林曉頓了頓,“但遇到真正懂的人,就想把好東西分享給他。那種感覺,你懂嗎?不是男女之情,就是……知己的感覺。”
鬼鬼看著林曉認真的表情,慢慢收起了玩笑的神色。她瞭解林曉,這個女孩看起來溫柔隨和,其實內心有自己的堅持和標準。能讓她這麼用心對待的人,一定不簡單。
“我懂。”鬼鬼點頭,“就像我們一樣。遇到對的人,就想把最好的給她。不過……”她又笑了,“我還是很好奇,這個‘網友’到底是誰?能讓我們曉曉這麼上心。”
“就是一個普通人,微博小號,粉絲才幾十個。”林曉喝了口咖啡,“但我們聊球鞋,聊設計,聊文化,特別合拍。而且他很真誠,不裝,不炫,就是純粹地熱愛。這種人在現在這個浮躁的網路環境裡,很少見了。”
“聽你這麼說,確實是個不錯的人。”鬼鬼託著腮,“那你們見過面嗎?”
“沒有。連對方長什麼樣、做什麼工作都不知道。就純網友。”
“哇,好浪漫!像小說裡的情節!”鬼鬼眼睛又亮了,“那你不好奇他長什麼樣嗎?萬一是個大帥哥呢?”
“不好奇。”林曉平靜地說,“長相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聊得來。而且現在這樣挺好的,沒有現實中的壓力,沒有身份的顧慮,就是兩個喜歡球鞋的人,分享喜歡的東西。”
鬼鬼看著她,突然嘆了口氣:“曉曉,你這樣不行。你長得這麼漂亮,性格這麼好,又有事業,怎麼就不好好談個戀愛呢?你那些追求者條件都不差啊,那個金融精英,那個畫廊老闆……”
“打住。”林曉做了個停止的手勢,“那些人喜歡的只是我的外表,或者我的‘博主’身份,不是我這個人。我不想將就。”
鬼鬼無奈:“好吧好吧,你總有你的道理。不過如果這個網友真是個不錯的人,你可以考慮見見面啊。萬一是緣分呢?”
“隨緣吧。”林曉笑笑,轉移話題,“吃完我們去逛哪兒?武康路?還是去新天地?”
“去新天地吧,我想買幾件衣服,錄節目穿。”
“好。”








